落實政協提案 竹山縣184名失地農民節前喜入社會養老保險
2014-09-15 23:55:55
1月20日,竹山縣潘口鄉小漩居委會1組居民譚德安到縣地稅大廳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后,高興地說:“為了電站建設,我們失去了土地,現在我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60歲后就能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感謝縣政協積極呼吁,感謝縣委政府對我們的關愛。”
隨著全縣水能資源、礦產資源開發步伐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土地。在現有體制條件下建設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機制,讓失地農民生產有方、生活有靠、老有所依,一直是竹山縣政協委員關注的重點,近兩年,委員們共提交相關提案11件。2009年初縣政協八屆三次會議上,20多位委員聯名提出 “關于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機制建議的提案”, 建議建立土地補償長效機制、就業扶持機制、養老保障機制、醫療保障機制、最低生活保障機制等五種機制。提案交辦后,縣民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財政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組織調研,向縣政府提交了調查報告。經過充分醞釀,2009年7月,縣政府出臺了《竹山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潘口)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正式啟動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開展,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以潘口鄉為試點逐步向各鄉鎮展開。目前,潘口試點失地農民的登記造冊、參保核定工作已經完成,共184人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范疇。按政府補助20%、集體補助40%、個人繳納40%三方負擔方式,共核定保費713.35萬元,集體繳費和政府補助已經到位,個人繳費正在進行。
據悉,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失地農民按規定比例全額繳納保險費后,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障金。據測算,每月人均領取養老保障金319元,最低可領取274元,最高可達443元。
(竹山縣政協 侯金玉 師貞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