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代步車分燃油式和電動式兩大類,有兩輪、三輪、四輪等三種車型,三輪和四輪車中又有封閉式和非封閉式代步車。隨著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節奏的加快和質量的提高,60%的城鎮居民家庭擁有代步車,尤其是農村居民家庭代步車普及率達90%以上。
一、城鄉居民代步車的亂象
一是質量體系不健全,質量安全隱患大。城鄉居民主要用代步車接送學生、運送生產經營物資,部分城鎮居民甚至用于載客掙錢。由于沒有建立全國統一的質量技術標準體系,加之生產代步車的企業專業技術和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用于生產代步車的原材料質量無法保證,導致不同類型代步車整車性能差異較大,銷售價格也有較大差別。
二是管理法規不完善,管理責任不落實。由于質量技術標準體系不健全,導致質監部門對代步車生產環節的監管“無計可施”;各類代步車質量、價格由生產企業“說了算”,進入市場“門檻”很低,工商部門對代步車銷售環節的監管只能“聽之任之”;交通法規中對代步車的管理無明確規定,交警部門對代步車的運行管理也只能“等閑視之”。
三是安全意識不到位,行車安全無保障。除燃油代步車外,駕駛其他代步車不需要辦理駕駛證和行車證,而駕駛代步車的人員一般為城鄉居民中的中老年人,由于沒有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教育和駕駛技能培訓,駕駛技術差,交通法規意識差,他們駕駛代步車上路,闖紅燈、亂占道、亂超車,甚至隨意橫穿馬路,行車安全無保障,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二、加強城鄉居民代步車管理的建議
一是完善質量技術體系,加強生產環節監管。國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行業專業管理,制定出臺統一的城鄉代步車質量技術標準體系,使城鄉代步車生產“有據可依”;地方質監部門應當加強代步車生產企業監管和代步車質量監管,確保代步車生產質量,嚴防不合格的代步車進入市場。
二是落實市場管理責任,加強營銷環節監管。工商部門應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監管機制,切實加強代步車銷售市場監管,加大案件查處和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嚴防非法拼裝的代步車進入銷售市場,嚴防偽劣代步車進入城鄉居民家庭,嚴防質量不合格的代步車上路行駛。
三是落實交通管理主體,加強行駛環節監管。交警部門應當加強證照管理,代步車一律憑證上路,代步車駕駛人員一律持證駕駛;應當針對駕駛人員特點,開展城鄉代步車駕駛人員駕駛技術和交通法規、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引導他們增強法規意識、安全意識,確保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四是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營造良好交通環境。省、縣市應當高度重視城鄉代步車的管理工作,定期組織質監、工商、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查處代步車生產和銷售環節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查處代步車駕駛人員的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鐘祥市政協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