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們在郵寄香煙、白酒等物品時發現,許多快遞公司有了限制,不像以前可以隨便寄遞。新頒布的《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從適用范圍等多方面對禁止寄遞物品作出明確的規范性要求。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各類物品,危及寄遞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等各類物品,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都屬于禁止寄遞物品范圍。
隨著電商的蓬勃發展,配套而生的快遞業發展勢頭同樣強勁,快遞公司如雨后春筍般紛紛涌現。然而,快遞公司的服務水平以及監管工作卻存在著諸多癥結,一些快遞公司接受快遞物品時,因貪圖利益,將相關安全規定視為耳旁風,本該嚴格執行的檢查流程,卻淪為了走過場,勢必會為一些違禁物的寄遞開“綠燈”。近年來,公安機關破獲了數起重特大網售槍支案件,面對連槍支都可以輕松通過快遞公司郵寄的問題,相關監管部門理應高度關切,嚴加治理。
此次嚴禁寄遞物品“擴容”,從58種增至188種,是相關法規制度的完善,也是寄遞安全的最起碼要求。新規的出臺,對于改善優化寄遞市場,無疑是一劑良方。當然,新規出臺之后,關鍵還需落實到位。為此,筆者建議:
一是要做好政策宣傳、信息公開和相關解釋等工作,讓人們清楚哪些物品不能寄遞,自覺遵守規章。
二是各快遞公司要認真執行新規,嚴格自律,自覺堅守法律法規和職業操守,嚴防各種亂象滋生。
三是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要健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監管機制,加強對寄遞公司的約束與監管。
(宜城市政協特邀信息員 張賀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