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居民“一戶多宅”的原因分析
一是新型家庭觀念使然。過去,農村居民三世同堂、四世同堂是一種風尚;現在,農村居民三口之家的“小家庭”模式成為時尚,父輩、子女希望“單家獨院”地生活。
二是現代生活方式要求。目前,農村道路基本得到硬化,交通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小轎車也開始進入農村居民家庭。為了出行方便,農村居民希望沿路劃宅基、建新房。
三是改善居住條件必需。農村富裕了,農村居民紛紛申請新宅基地、建小洋樓。老舊的平房被遺棄,合法的老宅基地成為“私有財產”,有的種植作物,有的被廢棄。
四是基層專項管理或缺。村委會執行政策不嚴肅,默許、放任“一戶多宅”行為;相關職能部門管理不嚴、督察不力,給農村居民以可乘之機,使“一戶多宅”問題既成事實。
二、農村居民“一戶多宅”的社會危害性
一是踐踏國家政策規定。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個宅基地。“一戶多宅”問題,嚴重挑戰國家政策,影響國家政策的嚴肅性,屬于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擾亂土地管理秩序。農村居民老宅基地雖經相關部門登記、審批,但大多數新宅基地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嚴重擾亂土地管理秩序,甚至出現“無政府”狀態。
三是造成土地資源浪費。農村居民新宅基地一般被硬化,用于建房、建場地,建設出行道路等。老宅基地沒有交給集體,造成大量土地閑置,嚴重浪費土地資源。
四是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少數農村居民“一戶多宅”問題,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公,極易誘發其他農村居民的攀比心理,進而出現哄搶、強占宅基地現象,影響社會穩定。
三、解決農村居民“一戶多宅”問題的建議
一是宣傳執行政策。國土部門和農村村委會應當全面開展國家“一戶一宅”政策的宣傳活動,并嚴格執行政策,切實維護國家政策的嚴肅性,堅決杜絕“一戶多宅”現象。
二是修訂相關法規。住建、國土等相關部門應當根據社會發展的實際,對農村居民住房面積和宅基地面積作出具體規定,引導農村居民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建設住房。
三是完善村莊規劃。應當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切實搞好農村村莊建設規劃,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引導農村居民按照規劃申報宅基地、建設新家園。
四是統一進行治理。相關部門應當對農村居民廢棄、閑置的宅基地進行清理,并按照相關政策收歸集體所有;組織開展老宅基地治理工作,實施“退宅還田、還林、還綠”。
五是嚴格依法防范。相關部門應當定期開展巡查活動,嚴厲打擊亂批和強占搶建等行為,切實防范農村居民“一戶多宅”問題,營造良好的用地環境和土地管理環境。
(鐘祥市政協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