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溫逐漸回暖,特別是每到入夏,是溺水事件頻發的時候。我們來簡單分析一下具體情形,當有人落水時,一種情況是沒有被人發現,這種時候落水者有很大的可能會溺亡。還有一種情況是,落水者被人及時發現,這個時候又會有幾種情況,一是目擊者因為自己不會游泳,不敢施救,錯過了最佳施救時機;二是目擊者不顧危險,果斷施救,好的結果是落水者被成功救起,但是施救者因體力不支反而溺水身亡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為應對可能的火災,我國很多地方都強制要求配備消防栓,這對保護國家和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起到極大的作用。據調查,每年死于溺水的人數遠遠多于火災,為此建議:
1.水利部門對轄區水域進行篩選,在發生溺水事件達到一定風險等級的水域岸邊,設置警告牌,并根據具體情況設置相應數量的救援設備。
2.建立法規保護救援設備,對隨意動用或破壞救援設備者追究法律責任。
(武漢工程大學民盟支部主委 陳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