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村文化體育事業發展面臨的障礙
一是投入不足,文化體育設施舊了。鄉鎮文化體育活動中心絕大多數修建于上世紀,歷經三十多年的風風雨雨,設施陳舊、老化,亟待維修、更新。由于國家項目資金投入不足,地方財力有限,許多鄉鎮文化體育活動中心“名存實亡”;村級文化體育活動陣地設施不足、設備簡陋,不能滿足農村居民的文化體育活動需要。
二是人員不夠,文化體育隊伍黃了。鄉鎮文化體育中心僅設一名主任,絕大多數是上世紀鄉鎮文化站長轉任,80%的即將退休,抓鄉村文化體育活動“力不從心”;農村“兩委”干部職數少、精力不濟,農村文化體育活動基本處于“無人管”的狀態,農村文化體育事業發展面臨停滯窘境。
三是繼承不好,文化體育特色丟了。鄉村特色文化挖掘不夠、繼承不好,一些地方小劇團解散了,一些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小戲、小劇逐漸被湮沒在歷史的長河中;春節大拜年、元宵鬧花燈、端午賽龍舟、中秋祭祀、小年祭掃等活動逐漸被遺忘,能夠保留的僅僅是民間喜慶演藝活動。
四是保障不力,文化體育事業蔫了。實行以錢養事,鄉鎮文化體育中心主任年報酬不足3萬元,低于農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待遇;按照人均0.5元解決文化體育事業發展經費,人口規模超過5萬的鄉鎮,能夠勉強維持全年文化體育事業開支,人口規模較小的鄉鎮只能“望錢興嘆”。
二、發展鄉村文化體育事業的建議
一是加大項目投入,讓文化體育設施新起來。應當以鄉村文化體育活動中心建設為抓手,加大項目投入力度,在鄉鎮建設演藝、競技中心,在農村建設廣場;完善鄉村文化體育設施和辦公設施配套建設,夯實文化體育發展基礎。
二是建強骨干隊伍,讓文化體育骨干活起來。按照鄉鎮人口規模,落實人員編制,選配2-4名鄉鎮文化體育中心工作人員;以鄉鎮所在社區為中心,選拔、培育30-50名的文化體育骨干隊伍,每個居委會、村委會擁有1名骨干。
三是挖掘傳統文化,讓文化體育特色亮起來。組織民間老藝人、傳統文化傳承者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搶救性挖掘、整理和保護;組織文化骨干開展優秀傳統節目排練、演出活動,促進地方優秀傳統文化再放異彩;謀劃好趣味運動會。
四是開展文化活動,讓文化體育精神抖起來。利用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民間傳統節日,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農家樂”文化活動,開展廣場舞、農家趣味運動會等鄉村體育活動,切實豐富鄉村居民的業余生活。
五是強化經費保障,讓文化體育事業火起來。提高鄉村文化體育事業經費標準,保障鄉村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提高鄉鎮文化體育中心工作人員待遇,確保“留得住、干得好”;設立鄉村文化體育事業發展獎勵基金,對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鐘祥市政協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