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當前面臨著“三難”亟待破解。
一、貧困對象鎖定難。一是精準識別難。精準識別扶貧對象是實現其他“五個精準”的基本前提,事關精準扶貧政策的落實和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成敗。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沒有剛性的標準,主要依據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收入水平作為識別標準,在基層沒有可操作性。二是動態管理難。貧困人口脫貧難以認定,設置的脫貧指標比較多,而且要求貧困戶簽字認可,很多貧困戶因思想上有顧慮而不愿簽字。
二、增收產業培育難。一是找準適宜產業難。經過多年的發展和探索,秭歸縣基本上形成了“兩果兩葉”(柑橘、核桃、茶葉、烤煙)的產業發展格局,但是半高山地區仍然沒有找準一種經濟效益高、適合大規模發展的特色主導產業。二是培育新型農民難。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農村成了“空心村”,留下來種地的大多是老人。這些老人沒有充足勞動體力、現代生產技術和現代農業經營理念,很難轉變觀念去發展現代特色產業,要實現產業的規模化生產和提質增效很難。同時,因為農業比較效益低,愿意務農的人太少,職業農民難培育。三是規模生產發展難。我縣人均耕地少,田塊零碎分散。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基本上還沒有形成大氣候,制約了產業的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導致大部分農戶的生產都是以家庭為單位采取自產自銷的小農方式進行生產經營,農業的總體效益不高。
三、政策措施落地難。一是上級具體政策出臺較晚。“下級早已過了河,上級還在摸石頭”,這是精準扶貧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在扶貧基礎資料收集整理和部分政策的落實過程中,上級籠統的指導使基層干部走了不少彎路和回頭路。在各地進行探索過程中,上級又出臺了規范性文件,要求必須嚴格按照中央和省里最新出臺的文件要求執行,這種朝令夕改、剛性太強的政策措施使基層無所適從,向群眾宣傳出去的政策出爾反爾,導致基層干部縮手縮腳,不敢大膽探索和創新發展。二是上級政策與基層需求不夠匹配。精準扶貧的金融貸款、產業發展、易地搬遷等政策措施,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未必能達到預期目的,原因是政府的初衷和農戶的打算難以“情投意合”。例如,易地扶貧搬遷人均25平米的建筑面積,難以滿足正常居住需求,制約了貧困戶的發展,使得部分貧困戶不愿意搬遷。易地搬遷政策出臺晚,目前又盲目趕進度,程序打破了,難免留下選址、建筑質量和安全隱患。過分強調集中建房安置,對集中起來的問題考慮欠周。三是精準扶貧務虛事務過多。現在精準扶貧中的很多做法,是站在理想主義的制高點,做著與實際脫節的公式化設計,繁文縟節,務虛事務過多,過多地牽扯了扶貧干部的時間和精力,基層往往是分秒必爭的“紙”上扶貧。四是任務目標層層加碼,“一票否決”事項設置過多過亂,給三年的錢辦五年的事,基層壓力如山大。五是資金資源整合難。一方面財政專項資金種類多。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分塊管理,管理部門多,部門分割嚴重,有限的資金難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資金統一調度有難度。縣級管理和使用項目資金的各部門,對扶貧的各類項目從資金申報、下達、實施、管理等環節,執行的是所對應上級部門的政策規定,上級部門對縣級基層單位申報的扶貧項目進行批復后,一般不允許地方隨意調整變動。
破解上述難題要上下齊心,綜合施策,當前應該做而且可以做到的至少有以下三點:
一、頂層設計要多接地氣。對貧困地區、貧困群眾的幫扶要做到幫其所需、扶其所長。之所以貧困,普遍原因是水、電、路、網等基礎設施落后,不少群眾因病、因殘、因災致貧,自身已經沒有動力和能力發展。針對不同的致貧原因,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措施。對自身缺乏發展可能的主要是要采取社會兜底,落實大病救助、五保、低保等政策,對自身有發展動力和能力的,主要是要幫助他們改善基礎設施。沒有基礎設施的改善,因戶施策扶持發展產業仍然脫貧無望。
二、政策既要講原則性,又要講靈活性。農村情況千差萬別,缺乏靈活性、甚至一刀切的扶貧政策既得不到貧困群眾的擁護,又讓基層扶貧干部為難。要相信基層干部的智慧和忠誠,放手讓基層的同志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靈活處理各種復雜問題。
三、多務實,少務虛。貧困縣的中心工作是扶貧,一切都要服從和服務于這個中心;扶貧是攻堅戰,必須集中優勢兵力投入扶貧戰役。要高度警惕形式主義反彈泛濫,干擾和影響扶貧攻堅。要切實壓縮會議、文件、報表、過多過亂的檢查、痕跡記錄、形式多于內容的活動等,確保扶貧工作人員有時間、有精力做好扶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