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休假時間,諸如雙休、寒暑假等,中小學生向何處去?著實讓學生家長們傷透了腦筋:關在家里,擔心孩子沉迷電視;走向社會,擔心孩子迷戀網吧;放任自流,擔心孩子誤入歧途。一時間,各類人士紛紛開動“機器”:校外文化補習班、音樂舞蹈美術培訓班、體育“俱樂部”等應運而生。于是乎,中小學生紛紛擇“班”而去,家長們也只得“慷慨解囊”: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
一、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的亂象
綜觀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機構,雖是解決了中小學生休假的去向問題,為學生家長排了憂、解了難,卻也凸現出五大亂象:
一是師資不合格,教學質量良莠不齊。一些校外補習、培訓班,聘用輔導教師“東拼西湊”,有的甚至聘用社會人員擔任輔導教師,輔導教師“濫竽充數”,中小學生“混天天”,補習、培訓質量無法保證。
二是設施不配套,正常教學無法保證。有的租用城區民房或利用私房開展中小學生校外文化補習和培訓,位置偏僻、房舍陳舊,結構不合理、設施不配套,無法保證正常的教學需要,無法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
三是師德不規范,誘發系列社會問題。有些中小學教師把學生校外補習、培訓作為第二職業實體,“一人牽頭辦班、多科教師參與”,校外補習、培訓班成為他們撈取“外快”的載體;有的中小學教師校內教學“留有余地”,校外補習、培訓“加強、延伸”,有的則校外補習、培訓“超前教學”,校內教學則“多拉快跑”,以此誘使學生競相“交錢補習”;有的校外補習、培訓“教師”,體罰男生、猥褻女生,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四是監管無主體,缺乏有效評價機制。大多數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班打著社會力量辦學的幌子,規模參差不齊,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雖然將其納入教育管理范疇,但是,由于管理難度大,管理鞭長莫及、力不從心,從而導致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活動屢禁不止,校外補習、培訓缺乏規范性的監管,更沒有有效的質量評價機制。
五是安全無保障,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由于大多數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活動屬于“地下活動”,交通環境差,消防設施奇缺,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導致參加補習、培訓的中小學生的人生安全無法保障。
二、整治建議
一是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原則,切實優化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環境。對中小學生進行校外文化補習和美術、音樂、體育專業特長培訓,學生有需求、教師有興趣、家長有愿望,因此,不能因噎廢食。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因勢利導、合理布局、有序推進、規范發展;住建、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應當就校外補習、培訓機構的基礎設施、安防設施提出明確標準,對安全保障措施作出明確規定;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是堅持“勞逸結合,育人為主”原則,切實規范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內容??h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內容的監管,引導補習、培訓機構注重學生的綜合發展、注重勞逸結合,既要開展文化補習,又要開展各項技能培訓,更要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行為規范訓練,加強學生的體質鍛煉,切實豐富中小學生的假期生活,把校外補習、培訓機構辦成“第二學?!?。
三是堅持“民辦公助,民營為主”原則,切實拓展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渠道。青少年活動中心應當成為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的主導力量,認真擬定規劃、完善活動方案,組織開展中小學生補習、培訓活動;應當鼓勵社會力量興辦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機構,開展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活動,對基礎設施達標、師資力量雄厚、教學手段先進、培訓質量優異、社會評價較好的機構,應當予以獎勵或補貼;應當鼓勵優秀教師參與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活動,整合教育資源、發揮更好作用。
四是堅持“公平競爭,自愿為主”原則,切實規范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收費??h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物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教師任職資格和參與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工作量,統一制定報酬支付標準的上、下限,鼓勵公平競爭、自愿協商,確保不加重學生家長經濟負擔、確保教師的合法收入;加強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收費監管,嚴查違規收費行為;嚴肅查處社會力量私自舉辦中小學生校外補習、培訓行為和私自收費行為。
(鐘祥市政協 武永成 賀必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