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上訂餐“高大上”,線下送餐“臟亂差”的網絡訂餐市場亂象交易也越來越頻繁。經過我們政協委員一線調研發現,導致各地網絡訂餐市場亂象主要因素如下:
一是網上開餐廳、食品網店準入門檻低、正規手續缺乏,第三方送餐平臺缺乏監管,導致假冒偽劣和“三無食品”充斥其中。二是網絡訂餐交易環節復雜,立法滯后,執法缺位,新法規又缺乏具體指導辦法,加上網絡食品交易的虛擬性和跨地域等特點,都造成監管難度大。三是網絡食品經營過程中,涉及信息發布、第三方平臺、線上線下結算,民事法律關系復雜,一旦出現購物糾紛,消費者往往缺少相關的購買證明,維權費時費力。有時還存在食品價值低而維權成本高等問題,導致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還存在消費者投訴無門,網絡食品維權成本大,也是“黑作坊”泛濫的重要原因。
對策與建議:
第一,完善立法,用制度規范整治行業亂象,推進互聯網食品經營的常態化。一方面,要通過立法技術,進一步細化推進農產品市場電子追溯監管的規章制度,要求在市場的信息公示欄,媒體公示抽檢、投訴等情況,使有質量問題的場內攤販無“立足之地”。對于那種安全問題多發、經營條件無法滿足保障安全需要、消費投訴頻繁,以及屢教不改、情節惡劣的市場經營者,予以市場禁入和退市處理。以此督促市場舉辦者嚴格農產品進貨查驗管理。一旦發現不合格產品,就運用信息化的手段迅速追溯到原產地。另一方面,應進一步明確相關網站開辦者或網上訂餐服務的網絡運營商等責任主體,對網絡訂餐數據進行記錄和保存,以備追溯,擴大消費者的監督義務責任。
第二,建立聯動協作機制,多部門聯手監管先行介入逐步規范,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的常態化。各地應發揮部門合力,對可以參照小餐飲實施許可的,盡量納入許可范圍,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對尚不具備辦證辦照條件的,先進行備案管理,納入監管對象數據庫,先從經營行為上組織整改、規范。對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投訴,除調解處理外,還應逐一核查案源,達到立案標準的嚴格立案處理或依法移送屬地監管部門查辦不合格商品信息。
第三,監管部門信息統一聯網,建立網絡訂餐監管制度,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督的常態化。各地應實行大數據監管,通過建立主體數據庫,對訂餐網站以及網絡訂餐的主體,進一步抓清網、抓準入、抓公示、抓機制、抓監管,及時發布餐飲食品日常監管、稽查辦案、抽檢結果信息,公開曝光餐飲食品違法違規行為,引導公眾合理消費,倒逼企業自律。
(老河口市工商局、市政協委員 張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