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秭歸縣按照省政府要求,對鄉鎮農技推廣體系進行了綜合改革,鄉鎮農技推廣中心由事業單位變成“民營非營利性中介服務組織”,人員由“農技干部”變成社會人,由“身份”管理變成“合同”管理,由“以錢養人”變成“以錢養事”。改革10年來,舊的矛盾未解決,新的矛盾又疊起,已無法滿足新形勢下農業技術服務的需要,亟待深化改革。
全縣12個鄉鎮農技服務中心,總編制84人,目前實有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70人,其中:本科9人,大專36人,中專及以下25人;副高1人,中級51人,初級18人;50歲以上10人,36-49歲60人。農技中心近15年沒進新人,年齡偏大,青黃不接,后繼乏人。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管理體制不完善。“以錢養事”改革,動搖了原有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縣農業局負責業務管理,鄉鎮負責行政管理,實行合同管理,使得農技人員喪失“干部”身份,情緒低落、不求上進,只圖應付、只顧眼前。現有的想出去,沒有新人愿進來。
二是鄉鎮農技人員職稱、職務晉升難。改革前,鄉鎮農技人員屬“農技干部”,在編在崗,可以交流、提拔、任用。改革后,鄉鎮農技人員退出事業編制,成了一年一聘或兩年一聘的“臨時工”,交流、提拔、任用幾乎無望,職稱晉升也非常困難。仕途無望,有的農技人員便從事經營謀利,公益性服務推廣成了副業。導致政府錢沒少花,農技人員卻事沒多做。
三是“以錢養事”操作難度大。按照“以錢養事”要求,鄉鎮農業公益服務推廣項目由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鄉鎮農技中心職能職責、地方產業發展實際和農民需求共同確定,然后發包給鄉鎮農技服務中心、企業或其他服務組織,并簽訂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內容、考核指標和勞動報酬。由于目前在基層還沒有哪一個企業或服務組織能夠取代鄉鎮農技推廣中心的地位和作用,(這也說明基層農技服務推廣的公益性,企業不愿做,目前只能由政府承擔)加上要考慮社會穩定,因此,鄉鎮農業公益性服務項目實際上都發包給了鄉鎮農技服務中心,鄉鎮農技服務中心再與每個被聘為“公益服務崗位”的農技人員簽訂“養事”合同。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鄉鎮農技服務中心履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考核驗收時還須征求服務對象——農戶的意見,將三方意見綜合得出考評結果,根據考評結果兌現“養事”經費。環節多、牽涉面廣,操作起來困難很多,考評結果根本做不到客觀公正。
四是鄉鎮農技人員待遇低。鄉鎮農技推廣體系雖然納入財政全額撥款,農技推廣人員的基本工資大多已得到保障,加上基層農技推廣項目補助,也能為基層農技人員提供一定的技術服務補助,但是他們的工資水平仍然低于同級別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
為了切實解決鄉鎮農業技術“無人推廣、無心推廣、無力推廣”問題,鄉鎮農技推廣體系的再次改革亟待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局面。為此建議:
第一,明確農技人員事業編制身份,穩定公益性農技推廣隊伍。要穩住現有人才,吸引新的人才,確保農技隊伍后繼有人,核定其身份是當務之急。
第二,公平競崗選人才,引進人才強隊伍。采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的競爭機制,選拔一批專業水平高、業務精練、敬業精神強、農民信任的專業人士充實到農技推廣隊伍中來,使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充滿生機和活力。
第三,加大農業科技推廣經費投入,改善基層農技隊伍工作環境。為改善條件和服務手段,不少農技中心增加了新的債務,中心為節省開支、減少費用,在服務推廣工作上能省則省、能減則減,降低了服務質量。為改變現狀,政府必須加大投入,保證農技服務工作正常開展,滿足農民群眾對農技服務的迫切需要。
(秭歸縣政協 鄭家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