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抓住了這個“關鍵少數”,就是抓住了法治建設的“牛鼻子”。
當前,“六五”普法已經進入檢查驗收階段。從過去近五年的普法情況看,新洲區應該說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全區干部隊伍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方面的意識和能力普遍增強。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現象:如少數領導干部法紀意識不強,對依法行政理解不深,習慣于將個人權力凌駕于法律法規之上,有的甚至特意規避法律,知法犯法;部分公務員對“普法”工作比較漠視,學法用法的積極性不高,有的淺嘗輒止,對普法教材走馬觀花后束之高閣,有的對上級規定必修的網絡學習考試也不積極參與。干部隊伍中的這些現象無疑會阻礙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
公務員隊伍是社會風尚的風向標。三十年的普法工作歷程證明,公務員是普法對象的重中之重,抓住這個重點,既可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還可以發揮以上率下的作用,帶動全區的普法工作。現就加強全區公務員普法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弘揚法治文化,營造法治建設氛圍。各街鎮、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能實際,設立全面向社會的常年法治文化宣傳陣地,由單位領導成員帶頭宣講法律知識、撰寫交流體會文章,使法治文化在本單位和全社會形成一種氛圍。
二、制定普法規劃,圍繞依法行政和履職開展系統培訓。一是圍繞普法教材和省、市普法教育網絡平臺,合理制定全區公務員學法進度安排和標準要求。二是利用區、街鎮黨校陣地,每年對處、科級公務員進行輪訓。三是在每年的處級干部進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等主體班中,將學法講法作為重要內容。四是嚴格進行年度分類集中考核,公務員年齡在35歲以下閉卷考試;35—45周歲以下,40%用閉卷考試,60%開卷考試;45周歲以上開卷考試。考試不合格者由區委黨校安排再培訓。
三、健全激勵機制,加大普法工作在績效管理中的權重。一是將普法學習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二是將普法工作作為法治單位創建的硬指標,對未達標者堅決兌現否決。三是將法律知識培訓和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職務晉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促進全區公務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的提高。
(武漢市新洲區政協委員 余紅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