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正值各種野生魚類、蝦類生長和繁殖的季節,然而谷城縣政協委員在城鄉魚市上看到,不少正在出售的黃魚、鯉魚、鯽魚等仍然是駕船用電瓶在漢江非法捕魚的。據縣政協委員了解,有關部門雖然對漢江非法電魚給予了嚴管,但反復、屢禁不止現象十分普遍,當引起主管部門的足夠重視。
谷城縣政協委員說,首先電捕魚危及捕魚人自身安全。農村電魚人員大多是農民,安全意識不強,使用簡易的捕魚器安全性能差,安全隱患大。不光是捕魚人自身安全,還有在這片水域游泳的人,都有可能成為直接受害者。其次電捕魚危及水域生態。現在電捕魚的設備在不斷升級,輸出電壓甚至可達上千伏,盲目亂捕,循環捕撈,大魚小魚全不放過,嚴重危害到野生魚類的繁殖。這種滅絕式的捕撈方式,違背了生態自然規律,照這樣無休止、高頻率地捕撈下去,勢必將導致漢江局部水域生態遭受人為破壞。第三電捕魚違反法律法規。雖然《漁業法》對以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行為有處罰的相關規定,然而,目前對于農村非法電魚行為,查處和執法管理主體不明,造成監管缺失。
為此,谷城縣政協委員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加大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宣傳力度,讓群眾樹立自身安全和生態保護意識,充分認識到電魚是違法行為。二是強化聯合執法力度。明確執法主體,采取有力的監管協調和治理措施,建立公安派出所、漁政、水產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日常巡查和集中力量突擊排查相結合,嚴厲查處電力捕魚違法行為。三是建立長效監管制度。鑒于農村電魚行為的分散性、隱蔽性和流動性,建議實行群眾有獎舉報機制,查實后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物質獎勵,讓非法電魚者無法立足、無處藏身。同時,加大對漢江荒蕪水面和灘涂的綜合利用和保護,有效控制非法捕魚區域,從源頭上杜絕非法電力捕魚的行為。
(谷城縣政協 王軒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