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湖北省委員會
一、我省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流通主體缺失,流通主體間信息不暢。目前我省農產品流通主體主要由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加工企業三部分組成。流通主體組織化程度低,缺少大型的農產品經銷企業和集約化、聯盟化的流通鏈條。從生產、加工到銷售的各個環節,沒有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交流、發布、反饋的體系。各流通主體對市場信息的采集渠道單一,主體之間信息不能共享,信息失真、信息獲取滯后、信息過時等現象突出。批發市場的信息處理手段與技術落后,難以發揮作為信息中心的重要功能。由于流通環節多、主體層次多、信息處理功能欠缺、電子商務應用滯后等原因、造成物流、商流、資金流、信息流缺乏協同效應。
2、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是現行農產品流通服務體系中生產服務、流通服務、消費服務各層面內的主體層次過多,層次之間缺乏溝通、協調機制。批發市場的流通服務功能受限,表現為組織化程度低,組織化形態單一,信息溝通不暢,交易方式落后,戰略合作缺失,流通效益低下。二是監管經費不足,人員編制不能滿足工作需要。很多縣(市、區)雖將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但也遠遠不能滿足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監督管理的需求。縣(市、區)衛生、工商、農業、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除工資、辦公經費外,基本無執法經費。在農村,檢驗檢測設備緊缺,憑肉眼、憑經驗執法在基層仍較突出,執法行為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撐。
3、質量安全體系不健全。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發展不平衡,監管體制尚未理順。部分縣(市、區)、鄉鎮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仍未到位。農產品的生產管理、產后加工、上市流通、零售消費等環節分屬不同的部門管理,由于權責不清,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資源、信息資源分散,以致監管缺位、執法空白等現象存在。特別是在分段監管環節鏈上,彼此間缺乏及時有效的配合協作,導致各單位力量不能緊緊圍繞政府統一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標開展。現行監管食品安全的相關法律和部門規章雖有140多部,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地方食品安全配套法規、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對涉及食品安全的地方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仍需進一步清理。各流通環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難以被真實、準確、迅速、有效記錄和傳遞儲存,不利于質量安全的事前預警、事中監控和事后追溯。
4、宏觀調控失靈。一是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價格波動往往受管理機關的無形控制影響,即在市場價格高位時,釋放信號強烈拉動供給,這就造成農產品供給過剩—價格大跌—種養殖業萎縮—供給迅速減少—價格再度飛升—拉動供給—生產過剩的周期循環,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宏觀調控的效果。二是隨著中心城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加大,大量過期、假冒偽劣食品轉入鄉(鎮)農村市場,而食品藥品監管、質監、衛生等執法監督部門在鄉(鎮)一級均無機構,有效的監管難以實施。
二、發展我省農產品流通業的建議
1、建立標準、規范、布局合理的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農業分散的小規模家庭經營和大中城市集中消費的特點,決定了產地批發市場作為農產品流通的重要形式將長期存在,目前我省大中城市農產品通過批發市場流通的比率已超過70%,一批以批發交易蔬菜、水果、肉類、禽蛋、水產品、花卉及其他特色農產品為主的產地批發市場的建立,在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產品質量、帶動農村二三產業發展和推動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并顯示出巨大的發展潛力。
由于目前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數量少,規模小,設施簡陋,難以充分發揮其產品集散、價格形成和信息傳輸三大功能,尚不適應農業結構調整和理順農產品產銷體系的需要。必須根據農業商品化生產的規模、商品流量流向、地理交通條件、市場輻射范圍等,制定農產品批發市場發展規劃;要打破行政區劃的界限,加強農產品流通布局和生產布局的銜接,防止重復建設和出現有場無市現象;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應重點對現有布局合理、交通便利、規模較大的市場進行改造、擴建,完善交易與管理設施,增強市場功能;產地批發市場建設以地方投入為主,重點扶持產地批發市場的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省財政投入的資金主要用于農藥殘留(疫病)檢測、信息收集發布系統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和具有示范性質的大型批發市場的某些薄弱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加強大型連鎖企業與農業生產基地的對接,幫助生產和市場主體打造穩定的產銷關系;要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準入、退出機制,防止農產品批發市場惡性競爭事件發生。
2、建立以經營連鎖化、銷售超市化、配送集中化為特點的農產品終端銷售體系。通過加強運輸、貯藏環節,實現農產品的保質保鮮;要縮短農產品從農戶出售到商家采購和銷售或從出廠到銷售的過程,構筑無障礙綠色通道;積極探索農產品直銷模式,通過銷售、購買環節,實現消費者對農產品價值的認同;要從生產、加工到銷售的各個環節,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交流、發布、反饋體系。要加強農產品價格宏觀調控,在目前農產品流通過程中,價格波動較大,最終受傷的還是農民和涉農企業,要探索宏觀調控的有效辦法。
3、大力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建立農產品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立生產服務、流通服務和消費服務各層面間的溝通、協調機制;通過構建信息型中介、建立虛擬化渠道模式、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實現對渠道內部架構重溯;培育農村經紀人、農產品運銷專業戶、大型的農產品經銷企業,特別要通過支持大型農產品經銷商采用參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購、托管和特許經營等方式,使之成為擁有自主品牌、競爭能力強、帶動作用大的大型農產品分銷集團,實現農產品經營公司化。
4、建立農產品現代物流安全體系。將我省農產品安全特別是農村農產品安全工作全面納入國家農產品安全監管體系,統一規劃和管理。目前部分縣(市、區)、鄉鎮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仍未到位,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資源、信息資源分散,以致監管缺位、執法空白等現象存在。要引入科學的風險管理理念,全面推進分類管理模式,將工作重心轉移到高風險產品和重點環節;整合現有資源,構建農村食品農產品有毒有害物質和食源性疾病監測、排查、風險預警、應急處置和農村公共衛生安全保障體系;要完善食品安全執法打假工作機制,加大違規違法案件的執法查處力度,開展職能部門間聯合執法,做到“查處一起案件,警示一批企業,規范一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