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湖北省委員會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贫仁菍崿F廣大農民老有所養的重大惠民政策,該制度的建立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農村幾千年來養兒防老、家庭養老的傳統模式。
一、我省“新農?!痹圏c工作情況
我省“新農?!痹圏c工作于2009年正式啟動,目前共有65個縣(市、區)列入試點范圍,共覆蓋農業人口2983萬人,占全省農業人口的74%。從已經開展的“新農?!痹圏c情況來看,取得了不小的成績。一是多數試點地區通過提高繳費檔次,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擴大了農民自主選擇的機會,更好地滿足了不同人群的養老需求。二是以發放促參保,參保率得到了較好地提升。截至2011年8月底,我省“新農?!痹圏c地區綜合參保率已達到94%。在試點過程中,多數地區采取先給60周歲及以上農村老人發放基礎養老金,讓農民看到、得到、感受到參保好處,引導農民參保,對參保擴面工作起到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二、我省“新農?!痹圏c工作存在的問題
1、“新農保”各試點地區經濟承受能力不均,貧困地區財政籌資困難,制約了“新農?!钡倪M一步擴面和統籌層次的提高。武漢市等財政實力較為充裕的地方,“新農?!睌U面乃至全覆蓋基本沒有問題,而相對貧困的縣市因農業人口占比高、基數大、財力緊張則難以有所作為,只能依靠轉移支付。此外,“新農?!彪m然明確了資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原則,但對個人繳費與集體補助的標準,政府、集體與個人在“新農?!被I資中的責任分擔比例與方式,各級政府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等都未給出明確的界定。
2、經辦管理服務能力落后,制約了“新農?!敝贫葦U面推廣。由于農村人口眾多、居住分散、流動性大,“新農?!迸c其他制度相互交織,且缺乏發達的信息系統支撐,影響了“新農?!惫ぷ鞯纳钊胪七M。一是新農保經辦設施和工作經費投入不足,經辦條件簡陋,經辦人員水平參差不齊,財會、計算機人員缺乏,不能適應工作開展需要;二是協作銀行網點少、窗口少、柜面服務有限,難以適應分散化進村入戶開展針對性金融服務的要求;三是戶籍核定困難,由于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多、人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本地農業戶籍人口有關信息采集工作難度大,部分農村居民因戶籍信息不準確或沒有辦理居民身份證,無法在代辦銀行辦理開戶手續,無法參保。
3、基金管理落后,保值增值困難。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試點階段“新農?!被饡簩嵭锌h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在實踐中,由于“新農?!痹圏c是在縣域內進行,一縣一策,各地繳費標準、待遇計發不同,這種過于分散的基金管理模式很難保證基金運行的安全和基金管理的效率,影響資金更大范圍的調劑使用,加之投資渠道單一,增值渠道窄,農保基金面臨收不抵支的風險。同時,也給農民在不同地區流動帶來了障礙。還易導致監督缺位而產生違規投資、擠占挪用等問題。隨著“新農保”試點工作的展開,參保人數的不斷增加,農?;鹨幠5臄U大,更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農?;鸬挠行Ч芾?。
4、各地政策及有關制度之間銜接難,成為“新農?!痹圏c擴面的突出問題。由于各個地方財力不同,“新農保”規定的基礎養老金不同,個人帳戶的補貼標準也不同,因此,在農村人口勞動力流動、自由遷徙越來越成為趨勢的情況下,地區差異構成了新的戶籍壁壘,使不同地區“新農保”間的銜接成為一大問題,而且這一問題會隨著“新農?!钡膹V覆蓋變得更加突出。此外,“新農保”制度在擴面過程中還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與“老農保”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如何實現有效銜接,防止出現銜接不當引發不穩定因素,是“新農?!敝贫葦U面必須妥善解決的重大難題。
三、關于推進我省“新農?!痹圏c擴面的建議
1、加快全覆蓋進度,促進各地“新農?!本獍l展。目前,海南、江蘇、西藏等省區市,已經提前實現了全覆蓋。我省應加快全覆蓋進程,建議在現有保障水平下,結合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構建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模式,形成制度上完全統一、個人待遇與個人繳費相關、允許存在差異的居民養老保險模式。
2、建立以政府財政支持為重點的籌資機制。一是要根據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合理界定各級地方政府間的籌資責任。建議依據人均地方財政收入、各地農村人口占比、各地財政對“新農保”的年補貼數額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等指標進行量化評價排序,以之決定地方“新農?!崩U費補貼的分擔比例。二是提高政府的補貼水平,強化普惠式養老金屬性。要按照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保證補貼標準不低于各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線,保證待遇標準與物價水平掛鉤,并隨著整個社會平均收入的提高而提高,并向低收入和困難群體適當傾斜。三是弱化村集體在資金分攤中的責任,制定政策,使土地出讓收入、環境保護罰沒收入、生態保護補償收入等主要來源于農村的收入用于“新農保”制度建設。
3、加強”新農?!皩I隊伍建設。首先,要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養老保險服務網絡,實現“新農?!苯涋k工作的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解決人手不足帶來的“新農保”信息認證等問題??h級要充實“新農?!苯涋k機構工作人員,增加工作經費,擴大辦公場所,以適應工作發展需要;鄉鎮應在勞動保障事務所增設農村養老保險代辦員,負責農村養老保險經辦任務;各村也應設農村養老保險代辦員,負責收取保費、發放養老金等工作,方便群眾參保。其次,要加大農村養老保險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力度。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不同層次、不同崗位農村養老保險專干的業務培訓,從根本上提高隊伍素質,以適應“新農?!惫ぷ鞯囊?。再次,要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專業隊伍的分類資格認證制度,鼓勵社會上有能力和責任的專業人才通過資格認證從事“新農?!惫ぷ?。
4、完善“新農保”基金運營安全和保值增值機制。將“新農?!被鸺{入同級財政社會保障基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監督;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將“新農保”基金納入日常業務監管范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加強對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全過程的監管,保證基金及時、準確發放到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堅決回收違規基金。隨著“新農?!备采w面的不斷擴大,“新農保”基金數額的積累,應盡快實現省級統籌。實現省級統籌以后,“新農?!眰€人賬戶基金可以效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通過法律程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入資本市場交由專業投資公司投資運營,以實現保值增值。當前在縣級統籌的情況下,可將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繳,由省級部門負責保值增值并承擔責任。
5、探索“新農?!迸c其他制度的有效銜接機制。按照“?;?、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做到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有接口、好銜接、可轉移,并確保轉移過程中參保農民的權益不受損失。一是明確制度接口,制定與其他社保政策的詳細轉換辦法,規范轉換、銜接的操作辦法。二是完善養老保險金的計發辦法。參保繳費記錄格式應全省統一,記錄清晰,能夠流動;要設計轉出賬戶和轉入賬戶,保證資金在轉移過程中的安全和準確;轉移之后要保證參保人在領取待遇時,能夠將其在各地就業積累的養老保險權益累計計算,且這種累計計算的辦法應全省統一。三是加快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為省內“新農保”與其他社保政策間的轉換、銜接提供技術支持。
6、適時改進“新農?!钡闹贫仍O計。一是在“新農?!敝贫戎谐浞挚紤]不同年齡組的平均余命、農村人口規模、老齡化與高齡化結構、撫養比結構、繳費水平分布與待遇領取水平及調整機制等因素,發揮“新農?!敝贫仍谵r村人口預測、賬戶精算、責任最優分擔、待遇領取水平及調整、基金最佳運營模式與風險管理上的功能。二是個人繳費基數要與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掛鉤,既考慮參保人承受能力和責任,又考慮政府負擔。建議設定最低繳費和最高繳費標準限制,低限考慮個人承受能力和責任,高限考慮政府負擔。三是實現自愿參保向強制參保、自覺續保的過渡,改變重“新增參保”、輕“續保繳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