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黨湖北省委員會
一、湖北長江經濟帶紡織工業發展現狀
湖北長江經濟帶處于長江流域中心位置,交通樞紐地位突出,自然資源豐富,產業基礎較好,城鎮體系完備,大力推進湖北長江經濟帶新一輪開放開發,對于湖北省乃至中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紡織工業是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傳統優勢產業和重要支柱產業,其健康發展是實現湖北沿江地區加快發展、全省區域協調發展、乃至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基礎之一。
湖北長江經濟帶是全國重要的紡織工業基地,現已形成包括棉紡織、毛紡織、麻紡織、染整、針織、色織、絲綢、化纖、服裝、鞋帽、紡織制成品、紡機紡器在內的較為完整的工業體系。截至2009年底,全行業規模以上企業1591戶,總資產573.3億元,負債324.78億元,資產負債率56.65%;完成工業總產值1011億元,工業增加值302億元,實現主營業收入930億元,利潤總額29.9億元,從業人員39.19萬人,分別占全省工業的6.6%、6.33%、6.25%、3.77%、和16.23%,占全國紡織工業的2.5%、2.45%、2.4%、1.88%和3.61%;綜合經濟指標排序居全國第八位,中部地區第二位。
湖北長江經濟帶的紡織產業群已經形成以武漢、孝感、黃石為中心的分布格局。2006年,武漢市圍繞紡織服裝業發展戰略目標,優化產業布局,延伸產業鏈,形成產業集群。全市國有棉紡織企業改制取得階段性的成果,初步形成兩個棉紡基地(陽邏、蔡甸姚家山)、兩個服裝工業園(江北、漢正街)、三大主導產品(服裝面料、裝飾布、產業用布)的新格局。形成了武漢的一棉、裕大華、愛帝、貓人,黃石的美爾雅、美島,仙桃的邁亞、鄂州的多佳等一批龍頭企業。整體來看,紡織產業的總量規模不斷做大,產業鏈進一步加粗拉長、裝備水平不斷提高、科技品牌不斷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集聚較大提高,在湖北長江經濟帶新一輪開放開發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環境成為湖北長江經濟帶紡織業面臨的主要問題
我們注意到,盡管紡織印染工業是我國發展最早、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重要傳統支柱產業,提供了眾多的就業崗位,對國民經濟貢獻重大,是就業與利稅大戶,但同時也是能耗大戶與用水大戶,其能耗占全國產業總量的4.4%、水耗占8.5%;同時該行業也是污染大戶,其污染排放量占我國工業行業的前5位,環境生態危害嚴重,已被我國列為重點污染行業,這也是導致這個產業從發達國家向不發達國家轉移,從發達地區向不發達地區轉移的主要原因。
另外,從產業比較來看,中國紡織印染行業現有的生產水平與國家日益提高的環境與能源標準之間有比較大的差距,其污染控制能力與單位能源——生產效率還比較低,是發達國家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突出表現在紡織印染廢水廢氣的污染及高熱能耗兩大方面。這些問題對外部環境的影響也將成為地方政府監督控制的重點。近年來,國家對行業系統節能減排的要求越來越高,新出臺的國家《“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工信部的《印染行業準入條件》和《紡織工業“十二五”科技進步綱要》等文件明確要求紡織印染行業發展循環經濟、節能減排,推動行業升級改造。紡織行業在有些省市面臨著行業生存與環境達標的雙重壓力,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行業結構和技術發展與環境生態相容的問題。
長江流域作為湖北大部地區主要飲用水來源,生活污水處理率只有15%,其水質日益惡化,嚴重影響了沿江居民的健康,已經引起了湖北省的高度重視,對企業的監管日益嚴格,執行的環境標準也在提高。由于現在紡織印染行業主要布局在長江經濟帶,環境問題將成為其行業的快速發展的重要瓶頸。其產業是否處于“綠色生態”的發展過程中,決定了這個產業發展是否受到多個方面的制約,也決定了湖北省在中部崛起戰略中的作用大小。
所以我省在實施十二五規劃過程中,應該采用政策、經濟、技術等多種杠桿與手段,促使湖北長江經濟帶紡織行業走“綠色生態”之路,使之符合國家節能減排及湖北省“兩型社會”的要求,實現可持續、穩定發展。也有利于保護長江飲用水安全,建立健康安全的和諧家園。
三、湖北長江經濟帶紡織工業應走“綠色生態”之路
1、建立印染循環經濟工業園。以循環經濟的理念調整印染產業布局,建立印染循環經濟工業園,降低物質消耗及運行成本,控制污染及廢棄物排放,形成綠色生態方式運行的紡織印染生產鏈企業集群。我國已有傳統紡織印染業基地逐步形成從原、輔料到紡織、染整以及產品和市場的完整產業鏈的前例,例如浙江紹興縣的面料中心,通過產業鏈優化,降低運輸成本,提高物料廢棄物利用的可能性,提高廢水處理及回用的靈活性,從而提高紡織印染廢水的處理回用率和物料的再利用率,減少排放,節能減排。類似這些成功的模式,值得我們借鑒。
2、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制定綠色印染的產業政策,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促進產品結構調整。推行清潔生產是從源頭治理污染的根本舉措,是紡織印染行業可持續發展的有力措施。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編制紡織印染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導向目錄,建立紡織印染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清潔生產試點,對積極進行技術改造實施清潔生產和提高廢棄資源回用率的印染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政府有關部門應定期頒布淘汰的染料、助劑和紡織漿料的清單和退出市場時間表,接受社會公眾和媒體的監督。同時,以資金與政策多種手段支持印染企業調整產品結構,生產適銷對路的、綠色環保的紡織印染產品。
3、加大技術支持力度。加大對印染廢水治理和資源綜合利用方面關鍵技術的支持力度,積極支持有關技術的研發工作。政府應在政策與資金方面大力支持,鼓勵推廣,加速其產業化進程。對相關的技術研發等,安排適當資金進行扶持。
4、修訂排放標準,加強制度建設。政府有關部門要督促印染企業落實加嚴排放標準,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參照國際標準,盡快修訂紡織印染行業的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嚴格核定并控制印染生產的用水量。參照國際先進標準,制定我省印染業的耗水指標,以此推動印染企業自覺地開展節約用水和廢水處理回用,減少終端印染廢水的處理難度。
5、嚴格監管,加強環保執法能力建設。在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排放標準的前提下,鼓勵某些發達地區和企業實行嚴于國家標準的染整污染物排放指標。各級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要強化對企業印染廢水排放口的管理。企業向廠區以外排放印染廢水的排放口位置必須符合當地環保部門的規劃要求,防止私自設立排放口。排放數據要實現實時聯網監控。
6、加強社會監督,增加企業節能減排的透明度。引導利用民眾監督力量,對企業排放等關鍵環節進行監督;建立面向大眾的曝光及處理情況的網絡或媒體窗口,使這個行業的節能減排的“治庸問責”成為常態化和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