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員會
一、湖北發展低碳經濟的緊迫性和基礎條件
在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后,湖北省被確立為首批低碳試點省之一,這給推進湖北經濟發展帶來了重要的契機。
(一)湖北省發展低碳經濟的緊迫性
1、經濟發展面臨著能源約束、能源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湖北缺煤、少油、乏氣的現狀決定了發展經濟所需大量能源產品主要由外省調入,雖然水電資源相對較為豐富,但電力的支配權歸于國家電網,電力資源由國家統一調配,因此形成了湖北省能源對外依存度高的局面。湖北能源消費以煤炭為主,煤炭在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高達70%左右,且隨著經濟的增長煤炭消費總量仍在不斷增加。
2、面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湖北偏重的產業結構決定了對能源資源的大量需求,伴隨著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的排放也是不容忽視的。2008年,規模以上重工業總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75.1%。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等6大高耗能行業完成的總產值占湖北省規模以上工業當年總產值的37.6%,而能源消費共計5264萬噸標準煤,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消費總量的82.5%。
3、當前的環境狀況不容樂觀。經濟的快速增長所伴生的生產生活廢棄物已將部分城鎮變得滿目瘡痍,在有限的環境容量里,污染物的急劇增加使更多地方的生態環境正在逐步惡化。在能源和原材料方面,由于湖北產業結構過重,特別是由于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推進不夠,湖北重工業產品能耗普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08年,湖北萬元GDP能耗為1.5噸標準煤,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18%。2009年,全省能源消耗總量為1.59億噸標準煤,占全國消費總量的4.3%,而生產總值只占全國的3.8%。2010年上半年,在納入統計監測的65項工業產品單耗指標中,我省仍有38項產品即58.5%的產品的單耗指標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二)湖北發展低碳經濟的基礎和條件
1、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的建設。低碳經濟強調的能源結構調整和能效的提高,與湖北省近年來的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具有政策上的一致性。國家批準武漢城市圈為全國“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賦予了湖北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方面先行先試的權力,使得湖北具有創建低碳經濟示范區的先決條件。此外,“十一五”以來,湖北節能減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2、高新技術的發展。高新技術的發展已出現端倪。湖北具備發展風能、核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的優勢。目前風能和生物質能已形成了產業基礎。東湖高新區,是繼中關村之后第二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該區已形成了以光電子信息為主導,生物、新能源、環保、消費類電子等產業為支柱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光電子信息、生物、消費電子、環保等已成為總收入過百億、數百億的產業。作為湖北低碳技術產業的龍頭,武漢凱迪電力和東湖高新,已形成了以脫硫、生物發電、生物柴油、環保工程為核心的產業鏈。
3、豐富的科教資源和人才聚集地。湖北省聚集了一大批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具備研發、實施低碳經濟的人才基礎。與全國比較,湖北省普通高校數(含獨立學院)居全國第4位,研究生在校生規模居全國第3位,本??粕谛I幠>尤珖?位,高教大省優勢明顯。湖北各類國家級科技基地、平臺擁有量在全國排名中處于前三位,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高水平創新平臺體系,為順利開展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湖北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建議
1、構建能源信息監測數據中心。湖北傳統產業、重化工業比重大的現實,決定了要發展低碳經濟就必須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降低單位產值能耗水平。組織有關力量,建立起能源信息監測數據中心,搭建能源信息搜索平臺,掌握工業、農業、交通、建筑、政府辦公及居民消費等各行各業的能源消耗信息,對這些信息及時監控和發布。
2、改造傳統高碳產業,使之低碳化。湖北應發展具有低碳特征的產業,建立限制高碳產業的市場準入機制。所謂低碳產業是指能源利用效率高、排放低、污染少的產業及應用前景廣的新能源產業等。給低碳產業提供用地、財稅、信貸等政策上的支持。充分利用湖北便利的交通條件,以及基礎產業的優勢,積極發展低碳的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綠色農業的產業聚集地,走低碳化的工業道路。
3、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構建低碳產業體系。低碳經濟的實質是通過提高能源效率和構建清潔能源結構來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基于湖北省能源資源匱乏、以及產業結構“偏重”的現實,能源結構的調整要從傳統產業開始,淘汰落后產能和高能耗的生產技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利用低碳排放的化石能源,轉變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新能源與環保產業則是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必然之路。城市群可以發揮武漢市在EET(新能源與環保技術)產業研發技術的優勢和現有基礎,突破性地發展以生物質能、太陽能光伏、半導體照明、風力發電、節能裝備、電力環保、水環保等為重點的EET產業。
4、加強綠色能源技術創新,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節能和提高能效技術,加大低碳產業關鍵技術投入與研發力度。包括淘汰高耗能的產業和生產工藝,在家用電器、照明設備、工業電動機和工業鍋爐等領域進行技術改造,提高熱的有效利用和提高能源轉換效率。鼓勵企業創建低碳經濟技術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重點開展低碳經濟技術攻關,加強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技術研發。修正能源結構,加強低碳能源工程建設,著力推進大型核電、大型水電、大型風電基地和清潔煤電基地等,著力提高天然氣、核電等優質能源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逐步降低煤炭終端消費比例,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避免和減少能源開發利用引起的環境污染,推進技術進步,促進能源效率的提高,加速發展天然氣,適當發展核電,積極發展水電,深入開發風能、太陽能、水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
5、推進低碳經濟體制機制創新。積極推進碳交易改革,應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來促使企業減少碳排放;通過征收碳稅,構建綠色財稅體系。同時還要完善低碳政策支持體系,主要有完善產業結構的調整支持政策;完善新能源支持政策;完善循環經濟支持政策等。
6、引導消費理念的轉變。引導城鄉居民轉變消費觀念,優化消費過程,積極創建低碳型消費模式。加強政府對企業和公眾的引導,在不影響人民生活質量的前提下,鼓勵消費領域節能和減少碳排放。推廣碳排放標志認證。實行低碳標志認證制度有助于促進企業努力生產低排放型產品,也有助于引導消費者積極選購“低碳商品”,從而把溫室氣體的減排與商品銷售的競爭掛起鉤來,既能激發企業參與的積極性,也能提高消費者的環保意識,引導居民建立可持續消費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