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黨湖北省委員會
實施湖北長江經濟帶新一輪開放開發,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決策,是加快構建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進程的戰略舉措,其核心內容是推進我省長江經濟帶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為此,農工黨湖北省委會專題調研組于5月初分別赴黃石和荊州兩市,圍繞我省長江經濟帶城鎮化發展的現實情況、制約地方城鎮化建設的困難和問題、長江沿岸地區城鎮化布局的調整優化等進行了深入調研,掌握大量第一手資料。
從調研情況看,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城鎮化建設已經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然而,仍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影響我省長江經濟帶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第一,城鎮規模偏小,經濟實力不強。大多數地區仍然停留在“小鎮區、大農村”的階段,城鎮平均人口偏少,很多建制鎮人口不足1萬,產業不集中,難以形成支柱產業,導致經濟實力弱、發展后勁不足。第二,行政區劃變動頻繁,中心城鎮帶動作用不強。近年來,我省行政區劃變動頻繁,致使原有的一些中心城鎮偏離了地理或行政中心,新的中心城鎮又沒有發展成熟,中心城鎮帶動作用明顯減弱。第三,城鎮分布空間結構不合理。由于地理自然條件的限制和長江防洪的需要,我省長江沿岸地區普遍在市域空間層面上分布不均衡。第四,沿江城市的經濟發展極不均衡。湖北長江經濟帶顯現出了武漢“一市獨大”的發展格局,其他沿江城市的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第五,城鎮產業層次低,二、三產業發展滯后。多數城鎮屬于自發形成的傳統農業服務型的行政中心,結構單一,資源優勢尚未真正轉化成商品優勢和經濟優勢,缺乏產業支撐。城鎮產業發展基本上以農業尤其是種植業為主體,二、三產業比重很小,總體產出功能不高,經濟效益低下。
制約我省長江經濟帶城鎮化發展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發展規劃缺乏統一性和協調性,相當程度上影響沿江城市一體化格局的形成;二是城鎮空間布局和產業布局不盡合理,不利于沿江城市合理分工和整體合力的打造;三是城鎮化建設缺乏良好的體制機制環境,城鄉一體化布局遇有政策性障礙。
我們知道,城鎮化的本質特征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農村人口在空間上的轉換;二是非農產業向城鎮聚集;三是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城鎮化水平是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標志,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和城鎮發展,是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經濟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基礎。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城鎮化建設應當“以規劃為引領,以產業為支撐,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通過發揮沿江重要區域性中心城市的承接擴散與集聚功能,引導人口、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在沿岸有序集中與分布,形成城鎮體系結構合理、區域發展協調、城鄉實現一體化發展的新型城鎮化格局”。具體建議如下:
1、編制并實施協調統一的發展規劃,引領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城鎮化建設。應當按照“因地制宜、發揮優勢、突出特色、協調發展”的發展理念,在利用沿江城市原有基礎和發揮比較優勢的前提下,根據國家長江流域總體發展規劃、湖北長江經濟帶開放開發總體規劃,將各地區的發展規劃進行必要的協調,形成湖北長江經濟帶城鎮發展規劃。同時,加強沿江開放開發省際合作,與上游的成渝城市圈、中游的長株潭城市群、下游的皖江經濟帶和長三角經濟帶進行有效對接,以實現區域要素的空間流動與優化組合以及產業的合理分工。
2、推進區域產業一體化聯動發展,支撐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城市化建設。產業融合及產業布局一體化,是推動湖北長江經濟帶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支撐,也是湖北長江經濟帶實現聯動發展、促進互利共贏的基礎和前提。作為產業集聚地的城市,彼此之間應該建立由政府推動的、市場機制作用下的支柱產業配套、新產業共建、一般產業互補的產業聯動機制,推進區域經濟結構的調整優化,形成既競爭又合作的有效率的區域分工合作體系,使沿江城市成為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的區域協作共同體。
3、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打破湖北長江經濟帶城鎮化建設的體制障礙。體制和機制創新是湖北長江經濟帶城鎮發展的根本動力。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城鎮化建設應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主線,努力破除傳統體制束縛,破除行政區劃和行業界限,擴大要素配置范圍,拓展資源整合空間,為城鎮化建設營造良好的體制機制環境。為此,要繼續致力于消除人口自由流動的政策障礙。在小城鎮戶籍制度取得突破以后,下一步應著力于大中城市的戶籍制度改革,嘗試用市場杠桿來調節和引導人口在城鄉之間的流動。同時,要積極倡導靈活的就業方式,設法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后的就業問題,以及涌入城市后帶來的其它問題。此外,要抓緊完善金融服務體制,拓寬城鎮投融資渠道,為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一是充分發揮市場籌資功能,推進城鎮土地資產經營和基礎設施的市場化建設,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二是積極發揮政府投資的引領作用和宏觀調控作用,保障城鎮化建設健康有序地發展。三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城鎮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經營,多渠道投資城鎮教育、文化、衛生等公用事業,逐步走上主要依靠社會資金建設城鎮的軌道。
4、重點加強沿江區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設和發展,同時積極發展中小城市,引導城鎮密集區有序發展,形成城鎮體系結構合理、區域發展協調、城鄉實現一體化發展的新型城鎮化格局。一方面,湖北長江經濟帶的城鎮化建設要采取以沿江區域性中心城市為多個增長極,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戰略,逐步縮小長江經濟帶各區域經濟發展的差距。另一方面,應當積極發展中小城市,引導城鎮密集區有序發展。我省長江沿岸地區中小城市數量較多,規模雖然不大,但分布較廣,具有城鄉易于溶合、城市特色易于塑造、城市建設易于開展、個性化特征易于體現的特點。要進一步發揮這些中小城市的優勢,提升其城市功能,將其建設成為環境優美、特色鮮明、適宜人居住的社區。目前,區域間的競爭,已不再表現為幾個單一的城市,而是更多地體現在城市組群上,發達的“長三角”、“珠三角”莫不如此。我省長江沿岸武漢、宜昌兩市的周圍城市相對密集,人口和產業比較集中,有的已形成連綿發展之態勢。要加以積極引導,實行合理分工,優勢互補,避免重復建設,促進區域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城鎮的地域空間集聚,并做到有序發展,使這些城鎮密集地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