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湖北省委員會
近幾年來,我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要求,將就業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據統計,2010年上半年,我省共發放小額擔保貸款8.19億元,幫助4.04萬人實現創業,帶動了14.7萬人就業;全省城鎮新增就業35.4萬人,完成年度目標的54.5%;幫助失業人員再就業14.4萬人,完成年度目標的72.2%,其中“4050”人員再就業6.9萬人,完成年度目標的69%。
一、我省現有創業與就業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就業政策的配套性差,協調機制沒有建立。目前省、市、縣三級的上下聯動機制和各有關部門緊密合作、相互配合、共同推進就業工作的協調機制還沒有形成,上下之間、部門之間往往各自為政,沒有形成整體合力。
2、政策工具缺乏充分篩選,與我省老工業大省、農業大省和科教大省的省情貼近不夠。目前我國促進就業主要有三大政策工具:一是普惠性就業政策工具,二是扶持性就業政策工具,三是援助性就業政策工具。這些政策工具沒有很好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具體化,如普惠性就業政策工具沒有擴展到城鄉全體求職者,扶持性就業政策工具的扶持面過窄,援助性就業政策工具的援助對象不準、力度不夠,無法達到公平就業效果。
3、綜合的就業服務體系沒有形成。目前,我省官辦、民辦就業服務機構并存,功能不全,沒有形成分工合作的統一體系,不符合發展城鄉統一人力資源市場的要求。
4、崗位開發與籌資機制不健全。目前我省的就業崗位開發,主要放在具有安置功能的公益性崗位的開發上,忽視了具有放大功能的經濟增長對就業的帶動作用。在鼓勵創業的資金政策上,一方面融資渠道過窄、創業融資難,另一方面財稅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創業成本過高,因而創業帶動就業的效果不明顯,與科教大省的省情不相適應。
二、進一步完善我省創業與就業政策的建議
1、進一步完善創業促就業政策。應將全員創業活動指數、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創業培訓后創業成功率、創業服務滿意率等整體反映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成效的各項指標納入政府政績考核體系,使創業政策努力實現“三個結合”:一是實現創業項目開發與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發展結合,不斷提高創業成功率。二是實現扶持創業與帶動就業的有效結合,不斷提高就業帶動率。使就業帶動率超過1:6,實現由政府安置就業向政府開發就業、扶持創業、城鄉民眾積極創業帶動就業轉變。三是實現扶持創業與富民工程的有效結合,將創業過程變成城鄉民眾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的過程。
在創業政策的完善上,應突出五個方面的重點:一是建立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帶動就業增長的制度。對成功創業的,可享受一次IYB(改善你的企業)或EYB(擴大你的企業)免費培訓,促進創業者擴大企業規模,實現創業帶動就業。二是建立創業項目獎勵制度。面向全社會開展創業項目征集活動,對創業成功率高、拉動就業明顯的項目給予一定獎勵。三是完善小額貸款政策。對還款及時、信譽度高、經營好的創業者,提高貸款額度,延長還款期限,給予年度循環貸款支持;將貸款對象擴展到自主創業的失地農民;規范信用擔保,使創業人員及時得到創業資金幫助。四是建立創業孵化基地。鼓勵各市、縣建立公眾創業園,組織創業者模擬企業運作,積累創業經驗。對在創業園中進行創業活動的,給予稅費減免、融資服務、法律援助、經營管理咨詢等扶持。五是實施創業補貼政策。對創業成功人員,根據其帶動就業的成效,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
2、強化培訓促進就業的制度,提高勞動者就業素質。一是建立完善鼓勵新技師培訓制度體系,實施新技師培養工程。二是采取自考與技能培訓課程相互承認的辦法,使技術工人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又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并作為從業的基本條件,實施“藍領雙證”工程。三是針對農民工特點,調整培訓考核標準,提高農民工轉移就業能力,實施農民工技能培訓工程。四是將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重制度由職業院校擴大到普通高校,搭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平臺,實施高校畢業生“雙證”工程。
3、完善就業援助體系。一是通過建立監督考核制度,強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就業援助責任;二是建立社會各界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活動的鼓勵政策;三是擴大就業援助的對象范圍,將原有的6類援助對象(4050人員、單親家庭、低保戶、35雙失業、重病家屬、零就業家庭),擴展到殘疾人及其他所有就業困難人員;四是加強對準就業援助對象的就業保障,對招用就業援助對象的用人單位給予社保補貼和獎勵,對有計劃地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援助對象就業,并按國家規定給予崗位補貼。
4、完善就業服務政策,健全統籌城鄉就業服務體系。一是完善現有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功能。重點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創業指導、就業信息提供、技能培訓等功能,尤其是各個公共服務機構要能夠提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請、鑒定申報、檔案管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一站式”就業服務。二是提高現有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效率。應允許和鼓勵私營就業服務機構的發展,這不僅可以作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補充,而且還可以通過競爭提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效率。三是加強基層服務體系和基礎設施的建設。應大力加強服務機構的人力、物力投入。四是對現有官辦和民辦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整合,形成分工協作、統籌城鄉的就業服務網絡。應設立崗位信息中心,負責崗位空缺信息的收集、整理與發布。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設立網上服務大廳、短信服務平臺等,創新就業服務模式。五是完善就業管理基本制度體系。改進就業登記制度、失業登記制度、統計分析制度和信息化建設等基礎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