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聯
我省民營經濟經過“十一五”時期的快速發展,已占據全省經濟的半壁江山,成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當前,湖北正在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經濟社會結構呈現新變化,經濟發展面臨新挑戰,人民群眾對提高生活水平和質量寄予新期待,發展不夠,特別是民營經濟發展不夠,仍然是我省最大的實際。在“十二五”時期,重視民營經濟的發展,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不斷推進民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實現湖北跨越式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我省民營經濟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
截止2010年11月底,全省實有私營企業26.70萬家,注冊資本總額5140.99億元,實有個體工商戶150.44萬戶,資金總額523.73億元。民營經濟已占全省經濟總量的半壁江山(2010年上半年占GDP的50.2%),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50%以上、規模以上工業的54.9%、城鎮就業的60%以上、當年新增就業的90%以上都是由民營經濟提供的。2009年,全省民營經濟納稅總額375.3億元,民營經濟的稅收占全省一般預算收入的46.1%。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為全省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從經濟發展的規律和民營經濟發展與現階段湖北經濟社會全局的內在關系看,“十二五”期間民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對于湖北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一是民營經濟是解決就業的主要渠道;二是民營經濟是自主創新的主要源頭,一批在全省民營經濟中有帶動作用的民營科技企業取得較大的發展;三是民營經濟是社會投資的重要力量;四是民營經濟是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的重要力量;五是我省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在2010年中國民營企業500家評比中我省上榜企業有16家,在全國排名中居第五位。
二、我省民營經濟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一五”時期,全省民營經濟取得了快速發展,但與全國民營經濟發展先進省市相比,發展速度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民營經濟在高新技術產業領域發展不夠,全省多數的民營企業集中于服務業和規模以下工業,多為資金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企業,高附加值、高科技、裂變式發展的民營企業不多。產業集聚有待進一步發展,相對于沿海民營經濟發達省市,湖北民營企業的專業化、集約化、規模化發展不夠,產業集群不夠,影響了民營企業量的擴張和質的躍進。民營經濟外向度不夠,“走出去”的民營企業較少,外商投資項目不多、規模不大。一部分企業由于缺乏高科技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壯大。融資難仍然是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
三、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促進我省民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建議
“十二五”期間,我省民營經濟應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創新發展為主線,通過深化政府職能改革,強化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努力營造全民創業、“草根經濟”蓬勃發展的土壤和氣候,營造親商、利商、留商、暖商、敬商、懂商、悅商的投資環境,促進全省民營經濟在總量上有新發展,在規模上有新高度,在增長方式上有新突破,在整體素質上有新提升。
1、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鼓勵民間投資。一是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金融服務、公用事業、基礎設施等國家沒有明文禁止的一切領域。二是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
2、破解融資難題,為民營經濟轉變發展方式提供資金支持。一是支持建立面向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專營機構,提升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能力。二是多措并舉,支持中小企業融資。鼓勵民間融資,支持商會等民間組織積極組織會員開展“聯貸聯保貸款”活動。鼓勵支持工商聯與金融機構合作,幫助民營企業貸款融資。三是建立中小企業貸款審批咨詢機制,幫助銀行化解信貸風險。
3、努力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強對《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實施效能的檢查監督,保障民間投資合法權益。加大對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和《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落實的力度。繼續開展“百家民營企業評行風活動”,嚴肅查處對中小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行為,著力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建立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加強服務和指導,為民間投資創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4、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提升核心競爭力。推進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發揮科教大省的優勢,加大研發平臺體系建設,以資本和產權紐帶強化官、產、學、研深度對接融合,建立區域專業服務機構,催生科技成果創新轉化。以建設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為抓手,把科技進步與產業結構調整緊密結合起來,扎實構建以科技創新為主動力的現代特色優勢產業體系。科技經費主要投向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鼓勵和引導規模以上大中型企業加大研發和建立技術中心的投入,將科研成果轉化成產業,實現以產業養科技、以科技促產業的良性循環。
5、建立機制搭建平臺,“走出去”與“引進來”并舉。將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納入全省“走出去”戰略實施范圍,建立民營企業“走出去”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完善民營企業“走出去”財政稅收和金融支持政策,建立民營企業“走出去”信息服務和人才培訓平臺,推進更多的民營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發揮好湖北企業(美國)營銷中心的作用,為湖北民營企業“走出去”牽線搭橋。積極吸引外商來湖北投資興業,做好“引進來”工作。大力實施“回歸工程”、開展“民企聯村”,發揮省內外湖北商會的作用,由商會組織將省外國外商人吸引到湖北考察、投資、興業。把“華創會”這一區域性活動擴大為全國性的經貿活動,更多地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6、全面貫徹落實人才強省戰略。通過優惠政策把人才引向民營企業,實現民營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通過開展業務培訓、建設人才市場、強化輿論宣傳等途徑和方式,大力提升民營企業員工綜合素質,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企業管理人才隊伍和優秀企業家隊伍,為發展壯大全省民營經濟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