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員會
農產品質量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關系社會和諧穩定,關系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大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已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為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廣大消費者的食用安全,現針對目前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1、質量安全的氛圍不夠濃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已經出臺兩年,但在法律宣傳、知識普及上還存在一些盲區和漏洞,有的基層領導對這項工作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有的生產企業、市場業主還缺乏遵規守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廣大民眾自我保護意識還有所欠缺。
2、監管體系運轉不夠規范。主要表現在一些生產基地、農貿市場包括部分超市賣場的自檢機構履行職責不規范、不嚴肅,檢測人員不固定,檢測業務不過關,不能完全按照規定時間、規定程序進行自檢或者檢測結果公布不及時,甚至存在捏造檢測結果的現象。
3、監管手段不夠強硬。主要表現在:一是經費上的短缺,造成檢測儀器和車輛不足,日常檢測特別是應對突發事件顯得力不從心;二是檢測人員的素質急需提高,既要配齊配足檢測人員,也要對上崗人員進行專業的業務訓練;三是處罰力度還不夠大,對個體生產者、個體經營者難以給予較重的處罰,而對市場業主、超市賣場的處罰又要涉及多部門聯合辦案,程序較復雜。
二、建議
1、加強檢測體系建設,逐步形成農產品質量檢測網。以檢測中心為龍頭,帶動基地、市場和企業自檢機構建設,利用3至5年的時間,逐步建立起覆蓋城鄉、滲透產運銷各個環節、功能較為完備的農產品質量檢測網絡。
2、加大農業標準實施力度,扎實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根據農業發展新階段的要求,把農業標準化作為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重點,采取新舉措,力求新成效。重點是要以國家和省級農業標準化基地和綠色食品示范區創建活動為突破口,加快農業標準實施工作。圍繞農業生產和經營過程,在農業資源條件及農業生產、加工、包裝、儲運等各個環節,整體推進農業標準化。充分發揮龍頭企業、行業協會以及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提高農民組織化、生產規模化程度,把各種項目投資、新技術推廣等工作與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結合起來,全面提高農業標準化水平。
3、加大投入品監管工作力度,推進源頭治理措施的落實。按照“標本兼治、打防并舉、綜合治理”的原則,突出抓好重點產品、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季節和大案要案。在強化源頭治理上,健全完善農業投入品購銷臺賬制度和使用臺賬制度,完善可追溯管理制度。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作,徹底追查“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禁用化合物的源頭,切斷非法供應渠道,嚴懲違法犯罪分子,曝光大案要案。在市場監管上,繼續實施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堅決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禁用農業投入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無證和擅自更改標簽的行為,嚴格控制禁限用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銷售渠道。在服務指導上,加強對農藥經營者和使用者進行法律知識、農業投入品合理使用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
4、完善例行監測制度,抓好源頭追溯工作。開展例行監測,是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農業部門履行監管職能的重要體現。要以“菜籃子”產品為重點,在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城鄉農貿市場開展例行檢測,在此基礎上,健全檢測機構、完善監測手段,將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向基層延伸。同時加強和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工作,建立統一、權威的官方披露渠道,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監測結果,對質量安全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或品種,進行源頭追溯,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幫助落實改進措施。對一些違法使用國家明令禁用的農藥、獸藥的,堅決查清生產、銷售源頭和渠道,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嚴懲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5、推行市場準入制度,重點完善制度建設和產銷對接工作。大力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禁止質量安全不合格產品入市銷售。結合“三品”認證和產品標識管理,推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直接進入超市,提高優質安全農產品的市場份額;在重點農產品生產基地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實行從田間到市場的全程追溯制度;引導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超市建立質量安全檢測制度,公示檢測結果,不合格產品不得入市;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屠宰場,通過協議、合同等方式,與生產基地建立產銷合作關系,對質量不合格的,取消生產基地的資格;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檢查,對發現有問題的產地,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仍不合格的,暫停其產品進入市場。
6、加快“三品”認證步伐。農業相關部門要按照“三位一體,整體推進”的工作方針,大力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穩步發展綠色食品,健康發展有機食品,切實加強對已認證產品的監管,進一步加強產品認證和產地認定工作,確保認證產品質量,打造農業品牌,通過品牌效應帶動延伸產業鏈條,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