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盟湖北省委員會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9年6月,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7700余個,其中工商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4357家,比2008底增加了1706個,增幅達64%;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總數7.32萬人,出資總額50.81億元,合作社成員比非成員平均收入高出30%以上。
實踐證明,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提高農民自我服務能力,推進農業科技進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行業自律;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進產加銷一體化發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促進農村和諧發展;完善“以錢養事”機制,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已經成為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組織基礎。但從總體上看,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數量和水平,離農民群眾的需求、廣大農村基層工作者的期望、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還有相當大差距。其主要原因在于:
1、缺乏普遍認同,平衡發展不夠。從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看,多數地方發展較快,但也有部分地區較為滯后。具體有四個方面的因素:一是部分地方和部門對合作組織性質和基礎作用認識不足,對其發展支持、引導不夠;二是少數地方干部對相關政策法律缺乏學習和理解,對實際情況掌握不足,指導和服務有待加強;三是部分市、縣農業主管部門缺乏必要的扶持手段和工作經費,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四是部分合作組織對農戶缺乏足夠的帶動力和吸引力,一些農民也不放心自己的產品讓“別人”拿去賣,所以不愿參加合作組織。
2、缺乏有力支持,政策落實不夠。合作組織是一個特定的經濟組織,它既不同于公司性企業,也有別于社團類的協會。在國外,農民合作社屬于第五類法人,享受國家政策扶持。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雖已頒布實施,省委、省政府又專門出臺了文件,明確了相關扶持政策,但部分政策執行困難。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稅收、金融、用地、用電、運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難以真正落實。
3、缺乏指導手段,規范發展不夠。一個具有市場競爭力和示范帶動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關鍵要在完善內部運行機制的同時,不斷增強技術創新和科技推廣的能力。近幾年,各級農業部門不斷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培育,省農業廳要求廳種植、水產、畜牧、農機、經管等部門和處室,利用各自人才和資金優勢,直接指導和培育一大批農民專業合作社典型。但從調查中發現,由于缺乏有力的資金扶持手段,有的合作組織偏重制度管理,生產技術水平提高緩慢,產品利潤空間有限;有的合作組織較注重生產環節,對成員合作知識培訓和組織制度創新不夠。
4、缺乏資金扶持,帶動能力不夠。目前,我省多數合作組織還處于發展的初始階段,資金短缺使其經營服務只能停留在初級生產和銷售上,合作組織發展和農民增收的空間不夠。據調查了解,我省有的合作組織只要注冊一個商標,產品價格就能翻番,有的只要建一個簡易冷庫,就可以錯開產品上市的高峰,賣個好價錢,有的只要建一個簡易的倉儲,就可以大大減少產品搬運損失等,但都苦于沒有資金因而不能實施。目前,省財政每年專列400萬元扶持資金,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帶動效果,但扶持面十分有限。
當前是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關鍵時期,尤其是2009年8月,省政府召開了全省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場會后,各地扶持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熱情空前高漲。為推進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壯大,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強化組織領導,形成扶持合力?!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后,我省出臺了《實施辦法》,省委、省政府下發了《關于積極支持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但有些相關部門對合作社不太了解,切實落實法律法規及政策的措施較少,導致各地普遍存在部分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建議省政府成立由農業及相關部門組成的支持與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領導小組,形成統一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強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扶持和服務。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省農業廳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導辦公室合署辦公。
2、加強培訓宣傳,形成發展共識。一是加強對縣以上黨政領導和部門干部的培訓。建議省委黨校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知識列入市州縣領導干部培訓、學習的常規科目。二是加強對各級分管農業的領導、農業經管干部、村組干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農村能人大戶的培訓。三是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知識列入擬聘大學生“村官”的培訓科目,將宣傳、推廣、指導農民建立合作社明確為大學生“村官”的重要崗位職責。建議我省研究制訂并盡早出臺鼓勵大學生創辦合作社,或到基層合作社中就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四是利用報紙、電視、廣播、雜志、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合作社知識、合作社先進典型以及黨和政府支持合作社發展的政策與法律法規。建議將7月定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知識宣傳月,由省委宣傳部、省農業廳共同組織落實。五是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學習列入農業、工商、稅務、財政、質檢、公安、金融等部門、系統工作人員業務學習范圍,豐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內容。
3、創新工作理念,出臺政策措施。一是各級政府應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預算扶持資金,并逐年增加。對一些規模較大、運作規范、帶動農戶作用強、農民增收效果顯著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扶持。二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金融信貸支持。三是落實用電、用水、用地優惠措施。四是實行項目傾斜。國家和省級支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建設項目,可以委托或優先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各級發展改革、水利、農業、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等部門,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項目給予支持。五是加強人才支撐。鼓勵科研人員、農技推廣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民專業合作社任職、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允許按其貢獻大小從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相應報酬。
4、加大示范引導,推動快速發展。2009年7月,農業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11個部門下發了《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的意見》,要求各省60%以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規范化管理,各地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推進。據農業部2009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工作會議統計,33個與會省市當年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共計5億元,每省市平均1500余萬元,其中江蘇9000萬元,山東4500萬元,四川4500萬元,陜西3200萬元,浙江3000萬元,江西2000萬元,山西1400萬元。我省是農業大省,每年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項目扶持資金至少應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建議省財政將此項扶持資金從400萬元增加到2000萬元以上。
5、支持基礎建設,提高帶動能力。各有關部門應按照中央和我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要求,主動組織和指導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相關支農建設項目。建議省發改委每年增設500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重點扶持省級以上示范社建立倉儲、銷售網點,購置檢測、加工、運輸等設備,建立產地市場、批發市場,加強市場信息網絡、電子結算網絡系統建設。
6、深入調查研究,納入“十二五”規劃。建議有關職能部門對全省農民經濟合作組織的發展從戰略高度進行調查研究、制訂規劃,爭取納入我省“十二五”發展總體規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