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奉憲 委員
“家電下鄉”是國務院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作出的重要決策,是實現惠農強農目標的需要,對于擴大農村消費、帶動行業生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08年12月,湖北被列入全國14個“家電下鄉”推廣省市之一。我省實行“家電下鄉”政策一年來,成效顯著,產品銷售量及補貼兌付量均居全國第五位。截至2009年10月底,我省累計銷售“家電下鄉”產品143.5萬臺(部),其中電冰箱73.1萬臺、空調24.6萬臺、洗衣機18.9萬臺、彩電18.6萬臺、熱水器4.8萬臺、計算機2萬多臺、手機7000多部,電磁爐、微波爐也均有2000余臺,實現銷售收入28.9億元。已補貼“家電下鄉”產品117.9萬臺(部),農民通過補貼兌付直接受益3.098億元。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產品方面
1、質量問題。一些地區經銷商以次充好、以舊充新,拿返修機或翻新舊家電以低價格打著“家電下鄉”的名頭欺騙農村消費者。另外,下鄉家電多數是低端產品,即使是中標企業的產品,也經常出現質量問題,個別企業產品質量把關不嚴。
2、價格問題。在實際銷售中,不少居民認為下鄉家電的價格可能并不便宜,另外,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有不少家電銷售商為擴大銷售,對非中標產品采取送消費券、贈送商品等方式,進行降價促銷。許多“家電下鄉”中標產品價格與同類家電產品相比反而處于價格劣勢,使得不少居民持觀望態度,不敢出手。
3、產品類型問題。“下鄉家電選擇面窄,挑選的余地較小。”這是許多農民反映沒有購買積極性的原因。少數家境比較寬裕的農民傾向于一步到位購買檔次較高的產品,但這些產品不在“家電下鄉”產品范圍內。
(二)政府部門方面
1、思想認識不足。大部分地區政府部門都能把此項工作作為工作重點,但仍有個別地區組織、宣傳、落實不到位,導致各地“家電下鄉”工作開展不均衡。
2、基礎工作仍需加強。有些地區下鄉家電的銷售過程中缺乏有力的監管與督促,導致損害農村消費者權益的事件頻發。一些地區財政資金到位不及時,補貼資金無法兌現,制約了“家電下鄉”活動的順利開展。
3、下鄉家電購買手續仍較繁瑣,補貼申領過程仍然復雜。一般情況下,農民要兌現補貼資金要跑三個來回,一次是到網點購買,第二次是取出“家電下鄉”的標識卡來網點備案、到鄉鎮財政所審核,第三次是去領取補貼資金。
(三)銷售方面
1、下鄉家電不賺錢,經銷商更愿賣“計劃”外產品。下鄉家電售賣后,必須開出機打發票,農民憑票才能領取補貼。但經銷商認為,下鄉家電價格便宜,進價與限價僅有幾十元差距,利潤本來就薄,繳稅后利潤更薄。因此一些經銷商采取了只開銷售單等逃稅行為,或者不愿銷售下鄉家電。
2、銷售過程中的規范操作比較困難。根據規定,每賣一臺產品,經銷商必須在三日內將農民身份證、購買產品型號等信息輸入到網絡系統中,但由于銷售人員電腦知識缺乏或其它硬件條件限制等原因,這項工作一直做得不好。另外,銷售人員經驗不足,人手不夠,對政策了解不夠,使得市場推廣工作滯后。
3、供應商貨源組織不力,指定產品不能及時到位。據部分經銷商反映,有部分熱銷類型產品經常斷貨,而且斷貨時間較長。而一些受冷遇的產品銷售不出去,造成產品積壓。
二、對策建議
(一)繼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1、強化宣傳,提高基層政府職能部門對“家電下鄉”的認識。“家電下鄉”作為擴大農村消費、改善民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的意義。
2、提高宣傳效率,深入農村進行廣泛宣傳。廣大農村地區消息閉塞,缺乏有效的信息覆蓋手段,農民無法了解“家電下鄉”的詳細內容。一些農村居民對于“家電下鄉”政策的了解還不充分,對該政策的信任度不足。因此,要加大對農村“家電下鄉”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宣傳效率,結合農村的特點采用更有針對性的宣傳策略。
(二)進一步完善“家電下鄉”政策
1、繼續改進補貼方式,簡化補貼程序。為了更加方便農村消費者的購買,照顧到偏遠地區消費者的購買難處,建立更加簡便快捷的補貼程序十分必要。可以考慮取消目前通過購物發票的補貼流程,借鑒消費券模式,直接將家電消費券發給農民,并附有使用范圍和規則,由農民自由購買。而對于不愿意購買家電的消費者,允許有價轉讓消費券。印刷和發放消費券的成本要遠低于目前“家電下鄉”工作中的宣傳成本、各種培訓成本、監管成本等制度執行成本。
2、強化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強化家電商家的服務意識,督促他們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工商、質監等部門要結合“家電下鄉”政策的實施,加強監督管理,防止以次充好等欺騙農民現象的發生,切實監督銷售商的違規行為,及時給予警告或處罰。鑒于農村居民普遍反應的售后服務問題,相關部門要加大農村銷售市場和售后服務體系建設,引導生產企業認真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做到售后服務與家電產品同時下鄉,對于農村的家電維修服務,我省應繼續深入推行家電維修經營等級管理,創新農村家電維修服務的形式。另外還應繼續通過加強法制建設,規范家電維修市場,滿足廣大農村地區日益增加的維修需求。
3、保證“家電下鄉”經費及時到位。目前“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中央地方聯動,捆綁責任、共同推進。但在實際工作中資金不到位的現象普遍發生。因此在推進“家電下鄉”工作的過程中,要保證經費及時到位,針對我省的具體情況,建議根據各地區不同情況,對補貼資金進行前期地方財政墊付、后期中央財政補助的方式加快經費的及時到位。另外,針對一些偏遠地區家電銷售的困境,可以提供一些專項補貼進行銷售的激勵。
(三)改善“家電下鄉”市場銷售
1、豐富下鄉家電的產品類型,充分滿足農村消費需求。針對普遍反應的家電產品類型少、檔次低等問題,下一階段應該有針對性地豐富產品類型,增加更多的符合農村居民需求的家電產品。相關部門負責督促“家電下鄉”企業深入調查研究農村消費者對家電產品的需求,研發和生產出價格實惠、品類多樣的產品。
2、完善“家電下鄉”銷售模式,提高銷售商的積極性。針對現階段暴露的下鄉家電銷售中銷售商提出的意見,改進銷售模式,采用有效手段提高他們的銷售積極性。如要求中標生產企業和銷售批發企業提高終端經營者的利潤點,適當增加終端零售經營者的利潤。建議對于下鄉家電推行減征或免征稅收的政策,或者適當給予一定的專項補貼,以此來提高銷售商的積極性。
3、加強銷售人員的培訓。下鄉家電銷售涉及到的問題比較多,農村市場中的銷售人員容易出現對于下鄉家電的銷售程序及相關要求認識不足,導致在銷售過程中出現很多不符合要求甚至是違規的銷售行為。因此下一階段,應該對于基層銷售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使他們更深入地了解“家電下鄉”的銷售政策及相關規定。
發言人單位及職務(職稱):華中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土地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