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湖北省委員會
2005年、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均明確提出要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推進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湖北省農科院抓住機遇,于2005年及時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設農業科技創新中心的設想。建議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時任省委書記俞正聲、省長羅清泉、常務副省長周堅衛等主要領導多次就建設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作出指示和批示,湖北省人民政府就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有關問題多次召開協調會和省長辦公會,同意把湖北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作為提升湖北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湖北新農村建設科技支撐能力的重要舉措,依托湖北省農業科學院,整合全省農業科技資源搭建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平臺,積極建設區域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并將這一工作列入了《湖北省“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和《湖北省“十一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綱要》。經過一年多的籌建,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于2006年底正式運行,目前已初步形成農科教企大聯合的湖北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推動了農業科學應用研究學科的整合與發展,促進了基層農業科研、推廣機構的穩定與壯大,加快了湖北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步伐,探索了一套高效運行的管理機制,得到了國家農業部、科技部的充分肯定,成為全國農業科技體制改革的亮點,在全國引起了極大反響。同時也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影響了湖北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的發展。
一、我省農業科技創新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業科技資源分散,布局不盡合理,活力不夠。隨著市場經濟快速發展,我省農業科技體系在體制、結構設置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凸顯。主要是農業科技資源分散,機構布局不盡合理,缺乏計劃和協作,投入不穩定,使農業科技資源難以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缺乏總體的規模效益,影響了整體科研效率和科技競爭力的提高,制約了科技優勢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阻礙了湖北由農業科技大省向農業科技強省邁進的步伐。農業教育、科研、推廣是農業科學技術的三大支柱,我省現行的農、科、教這三大系統分別隸屬于不同的行政部門,各成系統,三者缺乏機制上的有機聯系,結合比較松散,協調力不強,資源分散、布局難以適應現代農業專業化、區域化、規模化生產和經營的發展需要,活力不夠。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中未能形成技術整體優勢,致使轉化渠道不暢。
2、農業科研機構分工不明確。在科研機構分工上,省、市(州)、縣等各級都有自己所屬的農業科研機構,還有中央在漢科研單位,導致條塊分割,機構重疊、各自為政,人、財、物按部門管理,科研要素無法合理流動、整合,使農業科研機構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使整體農業科研體系形成板塊結構,缺乏分工協作機制,造成科技資源無法發揮最大化功效。在研究內容上,重研究輕推廣、轉化,基礎性工作、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應用研究方向與分工不明確,科技資源配置浪費較大,總體運行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3、農業科研機構之間缺少計劃和協作。項目立項布局缺乏協調,多有競爭,少有協調與合作;任務多頭下達,缺乏聯合攻關,研究上低水平重復,浪費嚴重,效率低下。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科技管理部門垂直領導,相互之間交叉協作差,使農業科研、推廣與生產實際相互脫節,科研決策和科研活動缺乏有效的銜接;農科教協作不夠,產學研之間聯系不緊密,導致農業科研效率整體不高,限制了科技支撐作用的發揮。
4、農業科技研究投入不足,缺乏長期穩定的投入支持。我省對農業科技研究投入保障機制不健全,投入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與農業大省的地位不相稱。我省農業科技三項費2006年為2.6億元,2007年為2.79億元,總量達不到國家要求地方科技撥款占本級財政支出3%的規定。另外,我省農業科技三項費占財政支出的0.95%,與外省的湖南1.19%、河南1.09%、遼寧1.85%、浙江2.08%、廣東1.78%相比差別很大,科技投入總量(包括三項費、事業費、基建費等)在全國排列27位。經費結構不合理,2006年中央屬單位科技經費機構均值為4539.66萬元/個,地方屬單位機構均值為428.47萬元/個,縣屬單位機構均值為18.2萬元/個,中央屬單位科技經費機構均值是地方屬單位的11倍,是縣屬單位的250倍;創業投資、社會資金和國外科技資金支持自主創新活動更是鳳毛麟角,以引進外資為例,2006年,我省利用國外科技資金0.4億元,僅占全省科技經費籌集額的0.2%,遠遠低于東部地區25.34%的水平。
5、農業科技成果在轉化應用上存在薄弱環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制不順,機制不協調,傳統的體制制約著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科教結合、產學研協調的體制和機制尚未真正建立,農業教育、科研、推廣三者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中未能形成技術整體優勢,致使轉化渠道不暢。一方面科研單位對自己的科技成果為了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自己推廣,大多由科研單位創辦的實體進行統一經營和科技成果轉化,而科研單位內部運行機制仍是事企不分,況且科研單位職稱職位的提升、待遇的提高、業績的評價等都與出成果掛鉤,很少與科技成果轉化和成效掛鉤,是以成果、論文為指標,影響科研人員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再加實體人才匱乏、資金不足、推廣網絡不健全等諸多因素,難以使成果應用于農業生產;另一方面推廣部門缺乏新的成果來源,推廣部門長期受傳統農業指令性計劃影響,在推廣工作中的一些生產技術問題不能及時反饋給科研單位,造成科研單位盲目搞科研,致使農業生產中的許多問題得不到解決。
二、關于建立我省農業科技創新長效機制的建議
1、以創新中心建設為重點,完善我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區域性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科研體制改革,大力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舉措,也是增強農業自主創新能力、推進農業科技進步的重要保障。因此,建議以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機制、加大建設投入,加快推進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步伐,加速實施農業科技創新戰略。
2、抓好我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十一五”發展規劃的落實。按照省政府批準的《湖北省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十一五”發展規劃》,從2009年起,創新崗位由現有300個擴大到500個,與此相適應,省財政將省農業科技創新專項經費由現有每年3000萬元提高到5000萬元。同時為加快我省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步伐,省創新中心要在全省設立50個專家大院,需要省政府投入1500萬元的自主成果轉化經費。這些政策措施,都需要進一步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