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員會
一、民營制造企業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30年來,湖北民營制造企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與沿海發達省份如浙江、江蘇、山東相比較差距還很大,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產權制度不明晰。湖北省民營制造企業絕大部分仍是以個人產權或家族產權為主體的業主個人產權制度,其產權構成帶有強烈的血緣、親緣、地緣性,以這種“三緣”關系為紐帶結成的民營企業從一開始便家企不分,企業的競爭活動和管理等受“家長”意志左右。這種產權制度產權結構單一,社會資本先天不足,排拆家族以外的人或組織承擔責任、分享權力,行事具有專斷性和隨意性。產權在家庭成員或家族成員內部自然人之間無嚴格界定,不能明確誰應當承擔企業的資產風險責任,誰最可能從企業的贏利及資產增值和積累中獲得好處,從而產生削弱企業積累動力的傾向,容易產生分家、侵權等事件,破壞企業資本的獨立性和完整性。
2、企業管理混亂。由于湖北省民營制造企業多為家族企業,這就使其在管理上具有家庭化、家族化的傾向。但是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發展的領域超出了管理者本人和家庭成員所擁有的經驗積淀和知識準備,家族化管理一方面會使企業戰略決策脫離實際,另一方面會使企業管理難以實現制度化,最終導致降低企業的管理效率,阻礙企業的發展。
3、民營企業家的綜合素質普遍較低。從總體上看,湖北民營企業家的綜合素質與沿海地區民營企業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這些差距主要表現在:小農思想嚴重,心胸狹隘,缺乏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思維方式單一,具有盲目沖動的傾向,缺乏對企業發展戰略的思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經營能力,盲目自信,盲目擴張;缺乏正確的企業發展觀念,對企業成長缺乏長期的規劃和設想;急功近利,基礎管理薄弱,對企業的長期發展缺乏正確戰略的指導;用人唯親,不能很好地發現人才、培養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缺乏現代企業家的文化底蘊,創新精神遞減,缺乏系統的現代管理知識,持續發展的能力不足。
4、誠信缺失。湖北省民營制造企業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暴露出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不足的明顯缺陷,許多民營企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誠信缺失問題。一些民營企業經營不講誠信,互相欺詐,用假冒偽劣產品坑害消費者的情況時有發生。民營企業間的誠信缺失必然導致交易效率下降和交易成本上升。目前,誠信體系建設滯后已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的瓶頸。一些民營企業偷稅、騙稅、騙匯和走私活動猖獗,還有一些民營企業任意撕毀經濟合同。
5、企業文化建設薄弱。企業文化內聚人心、外樹形象,是指導企業經營的法寶,是企業發展的靈魂。但多數民營制造企業卻很少注意自己的企業文化建設。在企業經營中,家族色彩濃厚,突出表現為把“家文化”植入企業中,強調“人治”,忽視“法治”;實行家長制管理,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相當多的民營企業沒有正式的規章制度,或雖有制度但形同虛設;企業中裙帶風、人情風盛行,拉幫結派,是非不明;大部分民營企業沒有、也不注意培養自己的企業精神,沒有明確的價值取向;企業目標單一,只追求企業主的利潤目標,至于員工目標、社會目標、文化目標,則不知為何物。
6、科技含量低。民營制造企業普遍存在著生產設備比較落后,產品科技含量低,產品定位低,品牌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抗風險能力差等現象,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湖北省民營制造業在產業經營上仍以外延型為主,大多數以組裝為主,沒有自主產權,出口產品附加值不高。在2007年湖北省出口產品中,紡織品、農產品、工業原料等約占50~60%,高新技術產品僅占20%左右。2007年湖北省民營科技企業有2812家(收入在500萬元以上),全年收入總額為1338.4億元。我省民營科技企業的收入主要依賴于傳統產品,產品的技術含量和產品的附加值不高;專利狀況仍處在較低的水平,研發投入不足。這與我省科研院所多、科技力量雄厚相背離,究其原因可能存在于兩方面:一是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能力不強;二是專利戰略意識較為薄弱。
二、推動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建議
(一)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產業政策
1、產業政策的戰略引導作用。要充分利用當前國際、國內產業結構大調整,以及中央實施“中部崛起”和建立“兩型社會”的有利時機,制定合理的產業政策,充分運用產業政策的導向和指導作用,引導湖北民營制造企業的培育和發展。
2、產業政策的體現形式。各級政府應該積極引導相互關聯的民營制造企業,依據民營制造企業的發展態勢,促進處于同類產業鏈條各環節企業的發展。
3、承接產業轉移政策。積極承接國際國內產業轉移,特別是跨梯度承接產業轉移,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從而推動民營制造企業的發展。湖北省的承接產業轉移政策應該與產業發展規劃相一致,同時還應該強調產業轉移承接平臺建設,并將產業轉移和產業升級緊密結合。
(二)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融資政策
1、民營制造企業的投資政策。民營制造業的投資增加與產值增長之間的比例關系是1:3.68,即制造業每投資1個單位,就會帶來制造業產值增加3.68個單位,這個比例較低,說明湖北省民營制造業傳統產品生產比重大,科技含量不高,民營制造業整體發展不高導致生產完成增加值增加不快。應該加大政府對民營制造企業的投資力度,對民營制造企投資的重點應放在改善政府信用、克服市場失靈、優化市場環境、彌補市場缺陷等方面。
2、民營制造企業的信用和監管政策。可以根據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現狀和水平,“量身定制”適宜民營制造企業發展壯大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適當提高資本利潤率、資產負債率、人均利潤率等反映盈利性、競爭力特征的相對指標權重,適時建立標準規范的民營制造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使對民營制造企業的信用評估更趨合理和公正。
3、民營制造企業引資政策。應抓住機遇,加大引資力度,調整外債結構,改善湖北省投資環境,吸引更多的外商外資來湖北上新項目、建大工程,以增強湖北省民營制造業的融資力度,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
4、民營制造企業到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政策。積極建立民營制造企業開放式、網絡化的資本市場體系,拓展直接融資渠道,完善民營制造企業融資主體能力,加強民營制造企業的金融市場主體地位。
(三)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1、適度的財政獎勵和補貼政策。可以從多個方面對民營制造企業進行獎勵和補貼,比如對民營制造企業的投資引導型補貼、技術引導型補貼、信息服務型補貼和直接投入補貼等多種形式;還比如對民營制造企業拉動就業的成績、技術突破和創新的成績、對當地利潤貢獻的成績等進行財政獎勵。
2、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通過調整不同行業稅率、稅種以及減免等政策,引導民營制造企業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間的合理分布。要對重點產業和重點地區,實行傾斜性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四)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科技政策
1、民營制造企業聯合技術創新政策。應繼續加快“科技興工”的步伐,通過培育和發展民營制造企業來進行產業升級,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全面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加強聯合技術創新,發揮集聚效應,實現技術資源整合。
2、面向民營制造企業的科技成果孵化政策。對民營制造企業而言,科技成果孵化器促進了民營制造企業所處經濟區域內創新系統的形成,充分發揮了本區域的比較優勢,有利于進一步壯大本區域內的民營制造企業。
3、面向民營制造企業的科技創新網絡政策。應搭建民營制造企業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之間合作的橋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發中心的人才、技術優勢增強民營制造企業的創新能力。科研院所是科技成果涌現的源泉,加強民營制造企業與科研院所的合作,也將為民營制造企業的發展提供技術動力。
(五)民營制造企業發展的人才政策
1、民營制造企業的人才培訓政策。培訓現代高素質人才,增強民營制造業的人力資本。必須建立現代專業人員的培訓體系,對現有從業人員進行持續的再教育,對新進大學生進行專業補課教育。還可以采用“派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加快現代制造業復合人才的培養。
2、民營制造企業的人才配置政策。合理引導,調整民營制造企業所需的人才結構分布。一方面,可以通過出臺人才培訓政策,提高民營制造企業的人才總量;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現有教育資源,在培養和引進專業人才時,結合民營制造企業所需的人才結構,適當調整專業配置,改善人才結構。
3、民營制造企業的人才激勵政策。適當激勵,減少民營制造企業的人才流失率。為解決民營制造企業的人才缺乏的狀況,各級政府應制定人才激勵政策,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工作,并對做出成績的人員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