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提案雖已答復完畢,但不能算是辦結。接下來,我們將對全市上一年度所有非‘A’類辦理提案進行全面清理,列出跟蹤問效清單,進行再交辦、再督辦,確保每一份提案都能得以真正落實”。宜都市政協副主席張明衛拿著一疊《提案辦理一覽表》說。
據了解,宜都市政協每年都會有部分提案因綜合性強、辦理周期長或條件尚不具備等原因,被貼上“擬采納”或“計劃采納”的標簽。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及新一輪提案工作的開始,這些“計劃辦法”中的提案因無人問津,便與“A類”提案一并成為檔案被束之高閣。
在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這一現象被委員作為問題提出:自己精心撰寫的提案,在承辦單位一句“擬采納”之后就沒了下文;提案中反映的情況“辦得怎樣、何時辦結”沒有著落;希望市政協能夠建立提案辦理“回頭看”工作機制,加強對“未辦結”提案的后續督查,使委員提交的每份提案都能得以落實。
這一建議得到市政協領導的高度重視,決定將提案辦理的“不徹底”作為“四風”整改的重要內容迅速予以落實。在充分爭取市委、市政府重視的基礎上,很快,一份關于《政協提案辦理“跟蹤問效”暫行辦法》的文件,以“兩辦”聯合發文的形式出臺了。
《辦法》將上一年度辦理結果為“正在辦理”、“計劃辦理”和評議為“不滿意”的三類提案作為“跟蹤問效”對象,并對問效程序、結果反饋及考評運用作出明確規定。《辦法》同時要求,提案承辦單位要圍繞“建議采納、觀點借鑒”向提案人說明提案采納程度;圍繞“安排部署、規劃制定、具體實施以及向上級爭取”等方面向提案人說明提案落實進度。
市政協將每年組織委員對提案“跟蹤問效”辦理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一項重要指標,納入全市機關績效管理考核體系。
(宜都市政協 鄧莉 艾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