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縣政協從2014年開始創新政協提案辦理質效評價辦法,在對提案辦理實行滿意度測評的基礎之上,進一步創新辦理管理模式,對政協提案實行三級分類管理績效考核。
縣政協把當年有條件辦理,有政策項目支撐,能夠真正落實的政協提案歸為A類;把創造條件可以辦理,通過爭取政策項目可以逐步落實的提案歸為B類;把暫時無條件辦理,無法爭取政策項目支撐落實的歸為C類。對列入A類的政協提案要求承辦單位必須當年按時按要求辦理完成,納入當年目標管理進行重點督辦。對列入B類的政協提案要求承辦單位積極開展調研,制定落實計劃、創造條件在當年或下年逐步辦理落實,納入當年和下年目標管理,當年督辦并在第二年續辦。對列入C類的要求做好溝通、制定規劃辦理落實,納入長期目標管理,待政策和條件成熟后再行督辦落實。
為了將提案辦理實行準確分類,縣政協堅持把協商民主貫穿提案辦理工作全過程,提案審查立案交辦后,根據提案內容和辦理的難易程度,縣政協提案委會同縣政府政務督查室對提案辦理目標多次進行協商,依據確定的分類辦理目標,制訂對承辦單位準確考核依據。為保證分類科學合理,還在交辦前組織召開承辦單位提案工作對接協商會,通過發揚提案辦理協商民主,面對面協商辦理落實難易程度,分析研究政策,研究落實辦法和措施,看當年能否真正辦理落實,實現科學對接,增強溝通,擴大共識,使分類準確合理,辦理落實更具合力。
據縣政協提案委介紹,該辦法的制定實施,必將更加有效解決提案辦理落實工作過程中的“文來文往”問題,促進承辦單位更加自覺踐行群眾路線,主動辦理提案回應民生關切,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給政協委員滿意交待,確保提案辦理工作更加科學合理,更具落實效應。
(竹溪縣政協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