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竹溪縣政協將協商民主貫穿于提案工作的全過程,通過“五抓”推進提案辦理協商,即抓政協提案選題協商、抓提案撰寫協商、抓提案交辦協商、抓提案辦理協商、抓提案辦復協商,有效探索提案協商辦理多方互動、對話溝通、民主評議,營造濃厚的提案工作民主氛圍,促使建設生態經濟大縣、縣城“西改東擴”、新建燒田九年義務制學校等一批影響大、涉及面廣的提案得到很好辦理落實。
一、抓提案選題和內容的民主協商
縣政協注重在提案選題和內容上發揚民主,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促使提案的民生主題突出,確保協商民主過程中,更多地匯入人民群眾的意見和意愿,讓民主協商精神,不分廟堂與江湖,在群眾中落地生根。一是面向社會征集提案線索。全會前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微博等面向社會廣泛收集提案線索,對群眾提供有價值提案線索一經采用給予獎勵。二是面向委員征集提案線索。向委員發出提案征集通知,列出重點提案選題,提示提案方向,供委員參考,委員通過甄別、比較、分析、梳理,在提案中凝聚大部分群眾的意愿,并由此將群眾納入到協商民主的共識當中。三是深入實際征集提案。通過組織委員參加視察、調研、走訪座談、擔任行風監督員、參加有關會議等途徑,讓委員在實踐中了解感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加深對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理解,拓展思路,深入思考,增強所提提案的可行性和前瞻性。四是積極探索群眾參與政協提案工作的路徑和方法,進一增強政協工作的開放性。除了完善市民代表旁聽政協全會、政協常委會等制度外,還邀請群眾代表參加提案內容和選題的討論確定,公開征集涉及民生重大問題的群眾意見,為人民群眾參與和監督提案工作創造條件。
二、抓提案撰寫過程的民主協商
一是界別內的協商。通過組織界別內委員開展調研視察,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組織撰寫集體提案,發揮界別優勢,使提案的內容涵蓋社會的各個方面,通過界別優勢廣泛反映社情民意,讓黨的政策陽光溫暖每一個角落,讓矛盾隱患的種子無生長的社會土壤。二是政協委員活動組內的民主協商。充分發揮活動組的集體優勢和智力優勢,進一步充實和完善提案的內容,提高寫作水平,采用聯名提案、活動組提案等方式,提升提案份量。三是提案審查協商。提倡“廣進嚴出”的提案征集和審查立案模式,處理好提案的“量”與“質”的關系??h政協提案審查委員會充分發揚民主,集體對委員提案進行認真審查,不由提案委員會主任說了算,對經集體審查不能立案的提案向相關提案委員說明原因,鼓勵其繼續通踴躍參政,對內容不充實、建議不夠具體的提案及時與提案人磋商,進行修改和完善,以確保提案的質量。
三、抓提案交辦過程的民主協商
一是與委員充分協商,理清提案意圖。提案立案整理后,要認真研究提案內容及提案提出的意見建議,加強與委員協商,搞清委員提案的初衷,盼望取得怎樣的結果,希望什么單位辦理。二是加強提案審查委員會內部協商,多聽取委員們的意見和建議,更好地發揮好提案審查委員會的作用,使提案建議承辦單位更準確。三是主動同政府辦協商,發揮政府在提案交辦中的主導作用。認真聽取政府辦的意見,共同確定好承辦單位,對涉及幾個部門承辦的提案,及時與機構編制部門進行民主協商,按照機構職能分工定好牽頭承辦單位和協辦單位,杜絕責任不明、互相推諉、提案不落實的現象。四是協商提出交辦建議意見,召開交辦會正式交辦。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在與政府辦公室充分醞釀,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政府召開交辦會,政府辦公室以正式文件分解辦理任務到辦理單位,力爭交辦準確,任務分解明晰。五是交辦后主動與承辦單位溝通協商。通過與承辦單位面對面溝通,重點解決提案交辦不夠十分準確,辦理任務分解不夠完整,辦理目標與要求不夠明確等問題,適時召開由承辦單位參加的提案辦理協商會,對于需要幾個部門協同辦理的提案,通過組織主辦與協辦單位通過面對面協商,細化任務、明確分工、清晰責任、形成合力,確保每一件提案辦理任務得到有效落實,為提高辦理質量打好基礎。
四、抓提案辦理過程中的全程協商
辦理提案的過程是實行協商式民主的過程,委員參政議政實質也是公民參與政治,政協委員代表群眾提出的提案反映了人民的訴求,通過政協組織合理表達出來,黨和政府通過辦理政協提案的方式解決群眾訴求,理順群眾情緒,促進黨政科學民主決策。因此抓提案辦理過程中的全程協商,要加強提案者、提案承辦單位、政府、政協提案委之間的“四方聯動”,取得相互理解和支持,達成辦理共識,推進提案辦理中的協商民主
一是搭建“三見面”、“三溝通”平臺,面對面協商。即實行辦前溝通,深入了解提案產生背景和現實依據,摸清委員提案的初衷,使辦理工作更加具有針對性,做到提案提什么,承辦單位就辦理什么;加強辦中溝通,邀請提案人一起參與,充分地商討切實可行的辦理辦法,有的放矢地開展辦理工作;做好辦后溝通,主動請提案人對落實情況進行視察,把解決問題的措施擺出來,直接聽取提案人對辦理結果的意見,并借溝通交流的機會,宣傳有關工作和政策,讓委員知情參政,加深理解。
二是堅持“開門辦案”,實行透明協商。通過“現場辦案”、“網上曬提案”、“媒體追提案”等形式深化民主監督,發揚民主,擴大委員和人民群眾對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知情權和參與度,特別是群眾關心的焦點、熱點問題等方面的提案實行透明協商辦理,擴大了公民政治參與,廣泛接受全社會的監督,不斷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擴大政協組織的社會影響力。
三是在協商確定重點提案中充分協商并對重點提案領辦、督辦、辦復進行全程協商。對重點提案領辦、督辦、辦復中進行全程協商,擴大確定重點提案的群眾參與度,通過網上投票等方式征求全社會對重點提案選題意見,要與政府承諾十件實事相結合,與黨政中心工作相結合,與群眾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相結合,選擇黨政想辦、部門能辦、群眾要辦的相對重要的工作,經政協辦委會議協商討論后,政協主席會議協商確定為重點提案。要加強重點提案辦理協商,把內容好、質量高、影響大的提案作為辦理重點,采取座談協商、專題研究、重點檢查等方式,抓典型、擴影響,推動重頭提案工作落實。
四是擴大提案督辦協商范圍。積極開展政府與政協聯合督辦、上門督辦、會議督辦、視察督辦、“回頭看”督辦、跨年督辦、提案續辦等多種方式,還要可過政協專委會和界別專題調研視察、界別督辦、活動組督辦等形式開展不同層面的督辦協商,擴大群眾政治參與度,推進提案辦理由注重答復向注重落實轉變。
五是不斷完善提案辦理方式,實行互動協商。通過“現場辦案”、“集中辦案”、“限時辦結”、“承辦單位與委員協商辦理效果”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提案人和提案承辦單位、相同提案內容不同提案人之間的互動,使提案的內容、提案的辦理在協商中實現可塑性和動態性,從而使建議不斷完善,辦理更有實效。
六是民主評議提案辦理工作。民主評議本身就是一個協商的過程,它能夠匯集廣大政協委員和群眾的判斷和評說,也能夠容納提案承辦單位的解釋和說明,在建立共識的基礎上,形成對提案辦理工作的科學評價,并以此進一步改善提案工作的外部環境。堅持每年擇時組織政協委員對提案承辦單位采取會議評議、無記名投票、書面等形式進行民主評議,對社會公布評議結果。對評議不合格的,商請縣政府政務督查室提出批評并限期整改落實。
七是對綜合性提案的辦理,實行民主協商。由于客觀上存在著部門合作和政府職能交叉,有些工作職能是分段行使,針對許多提案雖是一個議題,但內容涉及了多個黨政部門的工作的綜合性提案,如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打假、食品藥品安全、醫改等方面的提案。綜合性提案的增多對提案辦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實行民主協商是綜合性提案的辦理有效途徑。主辦單位和各協辦單位圍繞提案主題,通過協商討論,發揚民主,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各自職責,落實解決辦法,增強部門的配合意識,有效拓寬了協商民主的范圍和領域,克服工作職能交叉辦理提案中帶來的推脫、敷衍、觀望等頑癥。
五、抓提案辦復后中的后續協商
提案辦理結束后,不能簡單地滿足于文件上的答復,在提案辦理落實后,為防止提案問題反彈,應該通過聽取辦理通報、邀請提案者實地察看征求意見、承辦單位召開協商座談會等形式發揚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面對面協商討論辦理效果,進一步提高委員和群眾滿意率。
一是政協常委會專題聽取政府提案辦理工作情況通報。政府領導通報提案辦理工作,同政協常委會協商討論進一步改進辦理工作,常委會組成人員向政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互動溝通,促進提案后續落實。常委會及時將提案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納入調研和議政課題,深化成果轉化,同時注重將調研、視察中的意見建議及時轉化為提案、建議案,持續建言推動落實。
三是在辦后反饋環節深化協商。將提案辦理工作納入黨政部門年度績效考核體系,把是否重視提案辦理、是否充分溝通協商、是否切實解決問題作為評價辦理成效的基本內容。提案辦復后,承辦單位要認真督查辦理落實情況,采取專題協商、專項督辦等方式,及時征求提案委員的意見建議,共同促進提案成果的轉化落實。改進《委員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反饋方式,由原來提案委員直接反饋到辦理單位,改由提案委員反饋到政協提案委,提案委根據委員意見再反饋給辦理單位。避免提案委員直接面向辦理單位反饋意見時,出現“礙于情面”不能真實表達意見的問題,力促提案承辦單位辦理工作注重實效、深入辦理。同時,對于委員不滿意的提案,提案委商請縣政府政務督查室督促辦理單位進行二次辦理,二個月內重新答復提案委員。
四是堅持提案續辦制度。為防止提案辦理后出現反彈,每年年底組織委員對上一年提案辦理的有關問題進行明查暗訪,以此督促提案辦理單位進一步落實完善相關工作措施,提高辦理質量。對上一年由于多種原因沒有辦理完成的,堅持當年續辦制度,采取“三個一”(續辦提案納入當年提案一樣交辦,與當年提案辦理一起督辦,與當年提案一起納入年度專項考核)的措施,力促續辦提案落實到位,讓委員感覺提了沒有白提。
五是在新聞媒體公示提案辦理情況擴大群眾政治參與。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推動作用,跟蹤報道重點提案和重點單位的辦理過程,把優秀提案、重點提案、群眾關注的熱點提案和承辦單位的提案辦理、答復情況在媒體上公布,并在電視臺上開辦“提案追蹤”等欄目,接受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以此促進提案辦理工作,使政協的民主監督與媒體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提高了提案辦理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
(竹溪縣政協 彭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