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菜市場以及隨之產生的各類地攤買賣和游街叫賣現象,在各級城市特別是中小城市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除了它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生活外,更多的是破壞了城市面貌、影響了交通安全、攪擾了周邊安寧,同時,也給食品安全管理增加了難度,更有甚者它還容易藏污納垢、滋生事端,形成社會治安的薄弱區域、城市管理的難點地帶、現代文明的不和諧現象。一直以來,各級政府和各個相關部門想了很多辦法,作出了很多努力,但總是難以根治,在很大程度上令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非常頭痛,讓廣大市民群眾望而興嘆。
換一個思路來看,馬路菜市場或臨時形成的生鮮農產品買賣場所在保障城市供給、方便居民生活、提供自主就業方面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這一傳統的市場行為模式顯得十分落后,與文明城市創建和現代文明生活格格不如。但“菜籃子”問題確實又是一個涉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問題,是任何時代和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回避的問題,是社會必不可少、政府必需面對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它應該上升為政府公共服務內容,必須有一個解決的辦法。為此建議:
一、大力推行超市化經營模式。蔬果畜禽水等各類農副土特產品通過超市進行買賣已經相當普及和相當成熟,在引導綜合性超市繼續擴大供給和提高服務質量外,可大力推行生鮮菜品專業超市建設,規模可大可小,數量可多可少,地點可根據需求而定,以最方便滿足各個居民集中區群眾為準。對投資興辦此類超市可實施一定形式的政府扶持或獎勵,對于確實發揮了滿足居民需求而又難以經營維持的情況,在按照市場機制優勝劣汰的基礎上,可以采取一定形式的政府補貼,直至形成生鮮菜品無馬路售賣現象和居民養成店內購買的習慣。
二、大力發展合作化經營模式。對城市郊區專門進行生鮮菜品種養又自行入市售買的農戶,可就地引導成立生鮮菜品供銷合作社,有組織的、有陣地的進行生鮮菜品的收購、儲運和銷售,在一定區域內統一面向城市需求方供貨,引導農戶逐步改變自我種養又自已直接進城挑擔或提籃銷售的習慣。對于在城內專門從事生鮮菜品販賣的獨立經營戶,也可引導組織成立供銷合作社,開展不同規模的室內生鮮菜品的批發業務、超市化經營業務和相應的配送服務業務。這兩類合作社在建立和經營過程中,政府都可以采取一定形式的扶持和獎勵,直至全面取締生鮮菜品的自產自銷和小商小販的游街售賣。
三、鼓勵發展配送式經營模式。如今的配送服務已很普及,可鼓勵配送服務的業務范圍向生鮮菜品方面延伸。配送的經營者可以是各類超市,可以是專門的配送公司,也可以引導成立新的經營主體或個體從業者;配送的貨源可以來自各類超市,可以是生鮮菜品批發市場,可以是生產基地或合作社,還可以是農戶自己;配送服務對象可以主要面對酒店、賓館和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可以是各個住戶集中的居民區,還可以是單獨的有此需求的家庭戶。逐步使這種配送服務成為滿足消費者對生鮮菜品需求的重要補充形式。
四、引導市民養成文明購買習慣。購買生鮮菜品是千家萬戶必不可少的生活內容,在整治馬路菜市場、取締游街叫賣和小商販賣的過程中,對廣大市民群眾也要加強宣傳和引導,使其逐步摒棄在馬路市場買菜和路邊有賣就買的習慣,養成買菜就到專門的超市、到室內批發市場或接受配送服務的習慣,在城市文明建設和推行文明生活方式上作一個參與者和實踐者。
五、堅決落實入場買賣制度。在取締生鮮菜品馬路售賣、游街叫賣和小商販賣并推行超市化經營、合作化經營和配送式經營的過程中,要建立完善并堅決落實生鮮菜品入場買賣制度,以社會整體文明進步需要教育、需要引領、甚至需要硬性手段的態度來強化整治效果,對于仍然在馬路上買賣菜品的雙方進行說服教育、管理引導、輿論譴責,直至采取驅趕、沒收、甚至治安處罰等手段,逐步杜絕在城區及規定范圍內生鮮菜品隨地買賣現象。
(南漳縣政協 張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