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作為農村居民健康的守護人,擔負著老百姓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和轉診服務、居民健康檔案建立、健康教育、規劃免疫、傳染病報告、婦幼保健、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是落實新醫改任務、維護農民健康的不可替代的基本依靠力量。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農村衛生服務條件逐步改善,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持續加強,服務能力不斷提高,基層群眾看病就醫更加方便。盡管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和新醫改的要求相比,仍有許多困難和問題:
最突出的是現任的鄉村醫生隊伍年齡偏大老齡化嚴重、后繼乏人、甚至部分醫生為學徒出生或由村里推薦學習,雖然經過短期的專業培訓,仍然素質偏低,診療水平不規范,存在很大的醫療風險和安全隱患。新形勢下,日益增多的公共衛生服務和信息化管理內容,鄉村醫生隊伍的整體素質與所必須承擔的任務要求遠遠不相適應。
針對這些問題,更好貫徹國家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高服務能力,更方便基層群眾看病就醫的方針,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逐步推行鄉村衛生人員一體化管理。
在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過程中,把村衛生室作為鄉鎮衛生院的派出機構,把通過 (助理)執業醫師考試資格考試的鄉村醫生作為鄉鎮衛生院的派出人員,納入鄉鎮衛生院人員統一管理,加強村醫的業務素質,轉變鄉村醫生的身份。在具體管理辦法上,一方面,可以采取不占編制的辦法擇優聘用,保證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障與鄉鎮衛生院的職工一致;另一方面,在編制不滿的鄉鎮衛生院可將其直接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使其獲得國家事業單位職工身份,由國家保證其獲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2、建立穩定、長效的鄉村醫生養老制度和順暢的鄉村醫生準入和退出機制。
將鄉村醫生納入社會保險體系,為其提供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共同負擔,根據鄉村醫生的工齡和地理位置給予相應的補助、補償。對在崗或已經離崗或在崗到齡離崗的給予一次性退養補助。建立獎勵機制鼓勵55歲以上的老村醫自動退崗,讓衛生行政部門定向培養的村醫更順利進入其需要服務的崗位。讓為基層醫療服務奉獻了大半生心血的老村醫安心離崗,讓年輕的村醫順利接棒,為基層衛生事業注入新鮮血液,逐步實現村醫隊伍的年輕化。如村醫離開特定的行醫區域,自動取消職工待遇和身份。以此來提高鄉村醫師在基層工作的積極性,有效地穩定鄉村醫生隊伍。
(宜昌市點軍區政協 夏清鋒 安禮輝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