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中國”離不開“美麗鄉村”。我國環境污染正在進行一場“上山下鄉”,即工業污染正由東部向中西部轉移、由城市向農村轉移。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垃圾都是通過環境承載予以自我消化和降解。隨著工業化的加速,塑料瓶、包裝袋、玻璃瓶等工業垃圾越來越多,日益增多的不可降解垃圾讓廣大農村地區的環境不堪重負,“垃圾圍村”隨之產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留住青山綠水,必須記住鄉愁”,鄉愁是人們離開后的想念、無法解開的情結和回家的沖動。以往的農村,炊煙裊裊、田野綠洲、魚蝦成群。如今的農村,污水橫流、魚蝦罕跡,房前屋后、田邊路邊、溝港灘頭都充斥著未經過任何處理的各類垃圾。“垃圾圍村”讓原本美好的“鄉愁”失了“根”,斷了“魂”,日漸成為人們不堪回首的新“鄉愁”。雖然我國2014年已啟動農村生活垃圾專項行動,但“垃圾圍村”形式依舊嚴峻。破解“垃圾圍村”,還原美麗鄉村,找準問題、剖析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是關鍵。
一、“垃圾圍村”形勢嚴峻,危害無窮
(一)內外夾擊,農村生態環境告急
農村面臨內外雙重垃圾的圍困,內部每天產生大量生活垃圾無人管理,外部被周邊城鎮轉移大量垃圾無人處理。“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是我國許多農村衛生條件的真實寫照。據住建部測算,我國目前農村約有6.5億常住人口,一年可產生約1.1億噸生活垃圾和90多億噸生活污水,其中約有0.7億噸生活垃圾和70億噸生活污水未經任何處理就隨意排放。此外,城鎮將大量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運至城郊或農村而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造成鄉村周邊垃圾堆積成山,不少郊區和農村已經成為城鎮垃圾的存放地,占用和毀壞了大量的道路、土地,一到暴雨期,這些污染物勢必擴散到周邊地區,成為農村地區環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二)處理方法失當,二次污染時有發生
部分基層政府雖已認識到“垃圾圍村”問題的嚴重性,也積極采用了一些應對措施,但由于處理方法失當,反而增加了二次污染的機會。由于缺乏統一規劃與管理、垃圾處理設備落后等原因,許多村莊或鄉鎮都無法實現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許多基層政府在公路兩邊建立垃圾池,卻疏于管理甚至無人管理,導致垃圾雖已入池卻無法做到及時清運處理,造成公路兩側沿線垃圾遍布,成為更大的污染源。此外,運往鄉鎮周邊小型焚燒爐進行焚燒的垃圾,缺乏分類處理和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有效處理,產生更大范圍的空氣污染。
(三)有毒有害物質橫行,農村患病人數劇增
“垃圾圍村”不僅影響農村的人居環境,更持續侵害著廣大村民的身體健康。農村生活垃圾使井水變綠,使河水變臭,導致近年來農村患病人數猛增,疾病已成為農村居民致貧、返貧的首要因素。由塑料袋、廢電池、農用膜、農藥瓶等混合的農村垃圾已經產生越來越明顯的毒害化趨勢,一些傳染性病菌通過未經處理的露天垃圾場繁殖傳播,嚴重危害著廣大村民的身體健康。如由國家衛計委發布的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慢性病患病率在農村地區增長更為顯著,2013年中國農村地區高血壓和糖尿病的患病率,與2008年相比分別增長1.6倍和2.5倍。據《中國心血管病報告2015》數據顯示,農村已成為心血管病“重災區”,死亡率高達44.6%。據《中國2015年癌癥統計》數據顯示,農村居民在不同年齡的腫瘤整體發病率和死亡率均顯著高于城鎮居民。
二、“垃圾圍村”頑疾存在的深層次原因
(一)垃圾處理意識非常欠缺
環保宣傳教育未真正深入農村,一些干部、群眾的環保意識不高,對農村垃圾污染的環境危害認識不足。許多基層干部認為農村垃圾處理是無傷大雅的事情,只是村內一項沉重的負擔。他們只追求立竿見影的短期利益,對新建垃圾池、垃圾桶、焚燒爐等見效快的舉措非常熱心,對垃圾處理的后續管理卻漠視不管。此外,村民對垃圾危害認識也不足,普遍認為垃圾處理是別人的事、后代的事。絕大部分村民缺乏垃圾分類知識,存在垃圾經日曬雨淋終究會腐敗并降解,不能降解的可以直接焚燒或填埋處理的錯誤認識。
(二)垃圾處理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極度匱乏
農村環保投入嚴重滯后,基層政府提供環保基礎設施等公共服務的能力薄弱,大部分農村環保基礎設施處于空白狀態。幾乎沒有鄉鎮配備專門的環保機構和隊伍,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工作尚未覆蓋廣大農村地區。環境保護機構的缺乏使得農村環境出現無人管的局面,相關經費和人力的缺乏使得環保部門在農村垃圾處理上只能“愛莫能助”。村或鄉鎮往往缺乏資金單獨收集并處理農村垃圾,只能對垃圾進行簡單的轉移處理。
(三)專門針對農村垃圾處理的法律文件十分緊缺
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農村垃圾污染防治的專門立法,相應的規定只是散見于一些法律法規中,缺乏統一性和協調性,這是農村垃圾污染長期得不到解決且日益嚴重的重要原因。受城鄉二元結構影響,我國垃圾污染防治“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的思想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一直以來都將垃圾污染防治的重點放在城市,城市相關的法律制度較為健全,而有關農村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少之又少。當前我國實施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規定:農村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具體辦法,由地方性法規規定。但是絕大部分地方政府缺乏相應的環境立法及規定,少數制定了相關法規也往往無法落實。
三、破解“垃圾圍村”,還原美麗鄉村的建議
(一)精準宣教手段,從思想上破解“垃圾圍村”
破解“垃圾圍村”,應首先從思想上入手,幫助基層干部和群眾樹立正確的生態觀。改變以往宣傳教育僅停留在宣傳欄中的做法,做實宣傳教育,基層干部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情如何讓老百姓相信,應首先糾正鄉鎮、村干部的觀念,讓他們認識到垃圾污染的危害性,垃圾處理的重要性及所帶來的好處。如村委會可通過組建QQ群、微信群,發放環保宣傳資料,張貼環保宣傳標語,開展環保節目巡演和清潔家庭評比,以多種形式來提高村民的環保意識。此外,還需從娃娃抓起促進養成良好習慣,幼兒園、學校把環境保護、清潔衛生列為重要教育內容,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并通過學生對家庭對社會進行環境衛生宣傳,最終形成愛清潔講衛生的良好鄉村風尚。
(二)輸血和造血雙管齊下,從根本上破解“垃圾圍村”
資金短缺一直是困擾農村垃圾處理的“緊箍咒”,需政府、市場和鄉村三方共同發力才能從根本上破解,其中,政府和市場發揮輸血功能,鄉村需自主發揮造血功能。從政府層面看,我國農村垃圾處理投入欠賬較多,需持續加大投入,推動基礎設施向農村傾斜,通過稅收、金融、用地等多種優惠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進來。從市場角度看,可以建立多元化融資機制,拓寬鄉村垃圾治理資金的籌集渠道。從鄉村角度看,可結合自身特色發展鄉村旅游和綠色有機食品,讓廣大村民在環境保護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自愿維護鄉村環境并交納一定的垃圾處理費用,實現鄉村的綠色發展和共享發展。
(三)推廣分類減量,從源頭上破解“垃圾圍村”
在中國城市垃圾分類起步20年未有起色之時,農村垃圾分類可先行先試。破解農村垃圾處理難題的核心工作應該放在“分類減量”上,只有持續努力地推進垃圾的源頭減量和分類,才是解決垃圾問題的真正出路。垃圾分類的方法要科學,可操作性要強,才能真正實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目標。垃圾處理可采取“分類減量—清運回收—無害化處理”的模式,結合當地的生活習慣和資源回收系統制定分類細則,配備專門的收運工具,建立分類存儲設施,對收運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發動專業人員引導村民。
(四)豐富處理模式,從方法上破解“垃圾圍村”
破解“垃圾圍村”,還需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要結合鄉村具體情況,因地制宜選擇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的處理模式。如經濟發達、交通便利的農村可采用“城鄉一體化”處理模式,經濟落后、交通不便的偏遠農村可探索適合分散、小型的垃圾收集、處理模式。依據建設投資成本和運行成本科學確定垃圾轉運模式,如縣域面積小、垃圾量小的縣市,可采用直運模式,從村收集站統一直運到縣市級填埋場,鄉鎮不設轉運站。垃圾量大、經濟發達的縣市,可逐步減少村收集站,農村垃圾直接送往鎮轉運站,再統一中轉運輸到縣市級垃圾焚燒廠。地域面積較大,垃圾量較大的縣市,則可以既有“村收集站”又有“鎮轉運站”。
(五)地方立法先行,從制度上破解“垃圾圍村”
農村垃圾處理與防治工作是一項復雜且艱難的長期任務,有必要對此進行專門立法。由于中央和地方在農村垃圾防治上各自的職責還需進一步理清,短期內無法出臺可操作性強的國家立法,因此地方立法可先行先試。各地制定本地適宜的農村垃圾治理辦法,既能適應現階段的基本國情,也能對減緩農村垃圾污染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還能為以后國家層面的立法提供經驗。為避免出現管理較嚴格的省市向管理不嚴格的省市或者發達地區向不發達地區流轉垃圾的情況,不同省份或地區在制定垃圾處理標準的制度上不宜差異過大。
(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 許 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