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興山縣為例,“十二五”以來,全縣累計投入電網建設資金達22711萬元。新建110千伏變電1座、35千伏變電站10座,新建和改造10千伏線路180公里、400伏線路260公里,新增和更換改造變臺200個,涉及全縣8個鄉鎮、89個村2個居委會5個社區,全縣農網結構明顯優化,供電能力全面提升,基本消滅了農電盲區。較“十一五”末,全縣電網110千伏和35千伏供電能力分別提升了2.05倍和1.69倍。全縣農村居民人均生活用電2015年達到29.9千瓦時,10年間人均生活用電增長96.5%。
隨著農村居民用電需求的快速增長,也給農村電網建設提出了新的挑戰。調查分析發現,當前農村電網建設主要存在三大突出問題,需引起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予以著力解決。
一是電網設施陳舊。2015年電力普查顯示,在89條10千伏線路中,有10條線路運行20年以上,線路老舊,47條線路線徑過小,有46臺配變運行年限超過20年,全縣8個鄉鎮多數行政村不同程度存在供電不足、局部“卡口”、“低電壓”現象。特別是前期電網改造沒有覆蓋的區域,還存在大量的木電桿現象,安全隱患極大。
二是體制機制不順。在原體制條件下,企業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企業經營收益只能勉強維持運轉,沒有資金積累用于電網建設。在電網項目建設上,投資方只承諾湖北省電力公司一家承貸主體,地方公司是體制外企業,在全國一、二期電網建設后,再也沒有獲得大的建設資金投入。
三是發展環境不優。一方面,部分群眾認為,農網改造是國家政策,在施工建設中,部分群眾及少數單位以各種理由對桿臺占地、走線砍青、空中跨越等要求補償,可謂“雁過拔毛”。另一方面,有少數職能部門認為,電力是壟斷行業,獨家商品,社會需求大,企業效益高,有的是錢,“唐僧肉”不吃白不吃。農網改造建設工程牽涉面廣,有大量的審批、辦證環節需要少個部門協作配合,但多項手續的辦理程序復雜、用時較長、收費過大,承建部門進退兩難。
(興山縣政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