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教育部等專門部署在全國開展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防治工作,在具體落實過程中,還存在以下幾點困難:
一是易發突發預防難。大多數校園欺凌事件起因都是情緒化行為,一個眼神、一句言語、一件小事,都可能瞬間導致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難以預防,等到學校、老師發現時為時已晚。
二是懲戒不力遏制難。學校出于校園安全考慮,教師害怕扣上“體罰或變相體罰”的帽子,對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大都采取說服教育的辦法,缺乏必要的懲戒措施,教育效果不佳。有的雖然給予了治安處罰,但是力度偏輕,起不到矯正、威懾作用。
三是隱瞞不報查處難。欺凌行為很多發生在隱蔽的地方、課余時間,學校和老師不易發現。不少被欺凌的學生由于害怕、礙于面子或者性格軟弱等原因,不敢、不愿告訴家長和老師,使一些欺凌行為不能及時制止和查處,助長了欺凌者的行為。
四是主體缺位監管難。農村中小學校留守學生較多,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缺失缺位,留守學生既缺少家庭關愛,也缺少家長約束;城鎮中小學校的學生受網吧、手機游戲和社會上一些不良習氣的影響,尋求欺凌、暴力刺激,有的家長還為防止孩子吃虧,對欺凌行為不加管束。
五是班額超標管理難。目前教育資源還不均衡,一些優質學校的班額是國家規定標準的一兩倍,班額超標增加了教師安全管理難度。
針對以上困難,建議:
一、完善防范措施。學生在校活動期間,學校應分時段、分場所安排教師值守,做到有學生的地方就有老師。應增加中小學校監控探頭的設置數量,實現視頻監控無死角,及時發現、制止苗頭性、傾向性的欺凌行為。
二、加大懲戒力度。修訂治安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條款,加大對校園欺凌、暴力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法律約束。參考國外有關做法,適當修訂教育法、教師法等相關條款,賦予教師正當、必要的懲戒權,讓問題學生對法律法規、校規校紀、公序良俗保持敬畏。
三、強化綜合治理。把法制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重要內容,深入持久開展法律進校園活動,從小培養中小學生的法律意識。加大對網吧、文化市場的綜合治理力度,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嚴查未成年人進網吧的行為,從源頭上防止網絡、手機暴力游戲的泛濫。鼓勵全社會對校園欺凌行為、違規網吧等進行舉報,對舉報、制止欺凌事件的有功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四、落實家庭監管責任。學校、老師應通過手機短信、微信、家長QQ群、家長學校等多種方式,與家長保持緊密聯系,通報孩子在校表現情況,使學生家長能及時對學生的不良行為進行管教。認真落實農民工子女隨遷就讀等政策,讓留守學生得到更多的家庭關愛與監護。
五、推進教育均衡發展。一方面應通過新建、擴建學校、大力發展民辦學校等方式,合理擺布學校布局,讓孩子們可以就近入學,另一方面應繼續推進教育高位均衡,重點解決薄弱學校優質師資力量不足的問題,讓每個孩子在家門口上好學,消化超大班額問題,保證學校、老師能管理到位。
(棗陽市政協 曲真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