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長江、漢江禁魚是每年的4至6月,今年提前至3至6月,這說明國家和相關部門,保護水族生態環境的力度在進一步加大,深入廣大群眾歡迎。但禁魚應禁而有止,不能禁魚令下了,有人收起了漁具,還有人在偷偷捕魚,讓“聽話”的漁農心中有這樣或那樣的想法。
造成漢江禁魚有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數漁農唯利是圖。別人都不讓逮了,我可要抓住“機會”,好好撈它幾網,多賺些錢。二是打擊難度大。1000多公里漢江,各縣的漁政人員就那幾個,執法人員在這里打擊,他跑到那里逮,你跑過去了,他又躲在了別處,加上捕魚人都是夜晚進行,打擊難度可想而知。三是市場監管乏力。不管你在那里捕魚,最終都會拿到市場上出售。養的魚和野生魚,內行一看就知。問題是市場上基本沒有監管,讓非法捕魚的人鉆了空子。目前市場上出售的魚,品種有鯽魚、鯉魚、黃魚、鳊魚、還有金槍魚等。最小的還沒有半兩重。剖開后,基本上每個魚肚子里都有魚卵,非??上?。
如何讓漢江禁魚禁而有止,筆者建議:一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漁政等有關部門應唱好主角,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逐戶登記上門,逐人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二是加大打擊力度。不能因為有難度、困難就退縮。特別是漁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克服一切困難,保護漢江水族生態環境。三是加大市場監管力度。逮的魚沒有銷路,逮魚的人自然就少了。對抓住的犯罪嫌疑人要依法進行懲處,不能姑息。對知法犯法的人,吊銷其捕魚資格。四是領導要重視。要像抓經濟建設那樣,抓好禁魚工作。領導重視是抓好禁魚工作的最大動力。領導重視了,沒有干不好的工作。
(谷城縣政協 馬明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