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国产一区在线_亚洲精选一区二区_精品国产电影一区二区_久久99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三区

首頁 >政協委員 >委員建言 >議政建言

關于加強農村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建議

2016-03-18 10:50:56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 class="font01">大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利益分配格局的調整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方式的改變,農村社會矛盾也不斷增多,民事糾紛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加強農村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對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一、當前農村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存在的問題


    1、調解機構運轉不暢。鄉鎮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鄉村也建立了人民調解組織。但是,由于基層公安、法庭、司法等單位均實行“一條邊”管理,加之工作任務重、單位人手缺,參與人民調解工作有些力不從心,從而制約了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的正常開展。尤其是鄉村人民調解工作,沒有公安、法庭、司法人員的參與,更是無法開展。


    2、調解隊伍素質不強。鄉村負責人民調解工作的主要是村支書、村主任,老干部、老黨員等。村干部身兼數職,工作量大,而且調整比較頻繁,導致整個隊伍不穩定;文化程度相對偏低,法律政策水平有限,調解家庭、鄰里等一般民間糾紛還能順利進行,但在調解涉及政策、法律的社會經濟活動的矛盾糾紛時,便顯得無所適從。


    3、調解工作效率不高。由于沒有經過專業培訓,在人民調解工作實踐中,調解存在隨意性,調解程序不規范,調解協議不統一,重結果、重口頭,輕程序、輕文書。有的調解人員對處理新時期農村矛盾糾紛有一定畏難情緒,不懂得如何介入和調處,調解工作無效率、無效果,導致群眾大小糾紛都找政府、公安或直接向法院起訴,既浪費了公共資源,也不利于矛盾化解。


    4、機構運轉缺乏保障。鄉鎮財政沒有人民調解經費預算,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無法保障。鄉村農民調解員參與調解沒有得到應有的誤工補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參與調解工作的積極性。


    二、加強農村基層人民調解工作的建議


    1、加強培訓,提高調解隊伍素質。司法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活動,全面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培訓工作要制度化、規范化,強化培訓效果。同時,還應吸收一些具有較高道德和法律水準的知識型人才充實到人民調解員隊伍中,為人民調解隊伍注入新的活力。


    2、規范程序,增強調解工作實效。嚴格按照調解程序進行調解,做好糾紛受理登記,調查取證要合法、客觀、真實,要判明糾紛性質和是非曲直。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促使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要認真填寫人民調解工作文書,依法制作規范的人民調解協議書。


    3、開展宣傳,營造調解工作氛圍。一方面,要加強法制教育,全面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要把普法教育與矛盾糾紛調解結合起來,真正把化解矛盾糾紛納入法制軌道。另一方面,要進一步營造人民調解工作的良好環境。發動群眾普遍參與,引導人民群眾認識、支持、協助調解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載體,大力宣傳人民調解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使人民調解成為公民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選擇。


    4、整合資源,健全人民調解網絡。整合社會資源,構建公安、司法、信訪、土地、民政、工商、勞動、計生等部門和工青婦群團組織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格局。同時,探索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銜接,強化人民調解的法律效力。


    5、加大投入,強化人民調解保障。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按期撥付;實行農村人民調解員的誤工補助制度;建立人民調解員表彰和獎勵制度,切實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社會地位,激發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推動農村人民調解工作正常開展。


(鐘祥市政協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