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城縣政協委員在法院調研了解到,因閃婚閃離而引起的高額彩禮糾紛呈上升趨勢。眼下,在農村,彩禮的攀比漸成氣候,彩禮花樣翻新,數額越來越高,讓眾多家庭不堪重負,引發的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同樣不容忽視。
對此,谷城縣政協委員認為,結婚不是買賣,彩禮代表不了真愛。關于彩禮的婚俗應該予以廢除;就是新時代,也應尊重傳統風俗,彩禮該保留,數額上男方須量力而行。
彩禮又稱財禮、聘禮,是我國古代“六禮”的婚禮程序之一。結婚送彩禮作為一種傳承很多年的習俗,彩禮的給付應根據雙方家庭的實際情況,在數額上并沒有固定的限制,隨著時代的發展,彩禮應該作為男女雙方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的一種信物而存在,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送彩禮的多少,應當由女方根據男方家庭的經濟狀況而定,不應該作為一種發財的手段,如果給結婚彩禮設置一定的標準,就失去了彩禮作為定親信物的本來意義。
當前農村訂婚過程中普遍存在面子問題和攀比心理,是造成彩禮數額水漲船高的直接原因。現實中,許多村民認為彩禮就是女兒的身價,不能比別人少,彩禮越高,說明自家女兒越體面,越被瞧得起,因此都會向男方家索取高額的彩禮,而男方家庭為了把媳婦娶進門,大都忍氣吞聲,盡力滿足女方家庭的苛刻要求,寧可家庭債臺高筑,也要湊足高額彩禮,這也導致村民之間互相攀比,致使彩禮數額越來越高。
近年來,訴至法院的彩禮糾紛越來越多,許多人勇敢地舉起法律武器追討彩禮,但不可否認的是,大量的彩禮案件當事人對彩禮糾紛存在一定的誤區,比如有人認為雙方父母不應當作為訴訟的主體,有人認為只要同居生活了就可以不返還彩禮,也有人認為只要打了結婚證就可以不退還彩禮,還有人認為誰先提出分手誰就承擔彩禮返還責任,這些觀點在法律上都得不到支持,應當引起關注。
彩禮,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如何應對逐年攀升的彩禮,如何引導農村家庭弘揚新風婚事新辦,如何避免因高額彩禮引發極端事件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不僅僅是政府機關和各級組織的責任,谷城縣政協委員建言,每一個公民,都應當積極行動起來,真正做到移風易俗,讓彩禮不再成為婚姻的“甜蜜負擔”;不因彩禮沒“到位”,就拆散本來甜蜜的婚姻;不因為了自己的“面子”,給家庭、子女、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不和諧、愉快的婚姻、不安定的因素。同時谷城縣政協委員希望廣大青年男女,做婚姻新風的帶頭人,勤儉辦喜事;作好雙方父母的思想工作,放眼未來,把有限的資金用在事業的發展上;在創新創業上,謀劃明天,當好致富能手、創業達人;把自己的青春、精力更多地投入到追逐夢想上來,用年輕人的堅韌、膽識、執著、雄心去實現自己的夢想,創造美好幸福的明天。
(谷城縣政協 王軒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