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利用婦女、老人等“三留守”人員多的情況,一些“假幣黑手”伸向了村灣甚至農戶,其目標是村灣小賣部、小超市、小攤點等,抓住農村“三留守”人員辨別假幣能力較差的弱點,采取以假亂真、以親套近等惡劣手段,騙起“三留守”人員的信任,成為農村目前的一大禍害。究其原因有四:
一是反假幣宣傳“形式化”。銀行每年都會開展“反假宣傳周”或“反假宣傳月”活動,樣子紅紅火火,但形式重于了內容。
二是金融職員虛假呈“退化”。銀行從業人員應具備反假和識假技能,但調查發現,有近20%的一線人員分不清真假或遇假不知如何處理。
三是銀行假幣“回歸化”。一些一線臨柜人員為了避免與客戶發生沖突,在營業收款時,發現假幣又退給客戶。
四是農民遇到假幣“轉移化”。農民誤收假幣,很少主動撕毀,或交銀行及公安機關,大多數又轉嫁他人,形成惡性循環。
為此,筆者建議:一是增強農民反假意識。各級金融機構和網點要利用輿論宣傳工具,加大對農民反假幣的力度,要讓農民掌握一些人民幣的反假鑒別技能,真正讓假幣無“藏身之地”。二是加強農村反假“執法”力度。各級金融機構和公安機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緊密配合,充分認識反假幣工作是法律賦予的職責和義務,高度重視農村反假幣工作,切實提升反假幣工作質量水平。三是斬斷假幣流通“源頭”。公安部門要嚴打制假售假窩點,不給假幣生存留死角;金融部門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的有關反假法規,發現可疑及假幣一定要做好鑒定和收繳工作,不給假幣“回流”留縫隙;四是各級政府要支持反假工作,制定反假幣獎勵辦法,營造**假幣的濃厚氛圍。
(鄂州市華容區政協委員 陳慶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