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農作物種子市場逐步放開。大量農作物品種涌向市場,出現品種雜、亂、多現象,據調查,僅一個鄉鎮,稻谷品種就多達上百種,不僅讓老百姓選擇起來眼花繚亂,而且也讓農業技術人員難以分辨真假好壞,尤其是糧食加工企業因品種不統一加工出來的大米品質差、品相差。在市場上沒有競爭力賣不出好價錢,嚴重影響農村的增產增收。具體表現在:
1、經營主體復雜,經營活動不規范。目前,種子經營者不僅僅限于種子公司、鎮農技站,還包括大量的個體種子經營戶,如:農村的農資超市,種子經營主體由原先的高素質單一體變為現在的混合體。同時,由于個體經營者素質不一,缺乏應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市場上什么賺錢賣什么,一些不合理、違規經營行為時有發生,如在銷售種子時無法出具銷售憑證、未建立銷售檔案,甚至到經營范圍之外的場所擺攤點或流動銷售種子等,嚴重擾亂了種子市場秩序。
2、假冒偽劣種子在市場上時有發生。由于個體經營戶倉儲條件十分有限,種子保存不規范,很難保證種子的發芽率達到國家標準,有些陳種在第二年、第三年仍進行銷售,造成種子出苗難、缺苗斷壟現象;還有一些個體戶或不法商販,為牟取私利,甚至打著別人的品牌直接欺騙農民,農民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失。
3、種子品種雜、亂、多現象突出。一個鄉鎮水平品種多達上百種,甚至幾百種,品種雜、亂、多。
為此,建議:
1、強化農業執法隊伍管理。要進一步深入開展對農業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把法律知識培訓納入農業執法人員的日常管理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執法人員的法律運用能力和對農業違法案件的實際處置能力,著力解決好當前農業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強力規范農資市場秩序。嚴格種子經營準入門檻,建議對個體經營者資質嚴格審查,要到農業主管部門(執法大隊)進行備案,并建立農資經銷檔案。在農資銷售旺季,積極組織開展系列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
3、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報紙、廣播、電視、標語、資料印發等多種形式宣傳農業法律法規,提高廣大農民群眾以及種子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切實發揮農村合作社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走公司加基地加農戶的模式,形成一村一品,一鎮一品的良好模式。
(鐘祥市政協 張鴻賓 李安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