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行人隨意進入高速公路所致的安全事故和被撞事件頻頻發生。僅以滬渝高速湖北省長陽段為例,70多公里的路段,在開通的四年時間里,就已發生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事故10起,造成7人死亡,3人受重傷。而且高速公路發生事故后,隨意進入高速的行人在事故中需承擔全部責任,不可能得到高額補償,處理難度很大,后患大。
根據這一情況,長陽縣政協組織部分委員沿高速公路走訪調研,聽取匯報,邊了解情況邊分析其癥結。委員們認為,高速公路在安全管理上僅有高警一方來承擔顯得很被動,很單一,而且力度有限。按照有關法規,只有“50元罰款”和“強制帶離”等辦法,但是在民警的日常巡邏中,面對耕種的農民,面對為了幾角錢穿高速公路的拾荒者,面對七、八十歲走路都艱難的老人,面對精神疾病患者,“罰款”是空談,“強制帶離”也沒有什么威懾力和約束力。因此,對行人隨意進入高速公路的管理越來越被動。
委員們為此提出建議:要加強地方的責任,加強源頭的控制與管理。一是地方政府要進一步重視高速公路的安全工作。高速公路所經過的縣、鄉、村都必須承擔管理責任和管理義務。縣一級要將高速公路沿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地方治安綜合治理進行考評,要求各鄉鎮、各村以不發生因行人進入高速公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為責任目標,必要時實行“一票否決”。 各鄉、各村按照責任目標要求,落實責任制。并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村規民約”,讓村民都要參與公路的管護,參與行人的管控,對有關重點對象要進行重點監控,把責任落實到家庭,落實到人,出了問題要追責。二是要加強村民的宣傳教育工作,使村民明白其危險性和危害性。三是加強警民同建同管,依托當地政府,相互配合,互通情報,建立整治行人進入高速公路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
(長陽縣政協 林匯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