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員會
近年來,大學畢業生就業難一直是困擾全社會的一個現實問題。由于畢業生數量連年創新高,而受各種因素影響,許多大學生畢業即失業,使得大學畢業生就業問題凸顯。資料顯示,2008年全國高校畢業生550萬,2012年達到了680萬,預計“十二五”期間,高校畢業生總量將以3%的速度增長,年均規模將達到700萬人。而近幾年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在70%-75%之間徘徊,加上歷屆累積下來的數以十萬計、甚至達百萬未就業的大學生,使我國就業市場的壓力十分嚴峻。湖北是教育大省,高校多、大學畢業生多,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任務繁重。
從當前大學生就業難反映出的問題來看,大學畢業生就業難主要難在:
第一,大部分畢業生不愿到基層去。當前大學生就業市場極不平衡,一方面,大中城市人才越來越集中,據調查,有70.4%的學生希望去北京、上海及東部其他經濟發達地區。除地域選擇外,行業選擇也很扎堆,主要就業于政府部門、金融行業以及現代制造業、教育、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等行業。同時,就業越來越難,許多人為留在城市,寧可用非所學,做一些與專業不對口或技術含量低的工作,也不愿回家鄉,到基層去。據悉,全國農村醫生缺口達53萬,但每年約50萬醫學畢業生轉行。而廣大基層尤其是西部偏遠地區人才急缺,目前只有22.6%的大學畢業生愿意到農村就業。
第二,大部分畢業生薪酬期望值較高。據調查,65.1%的大學畢業生期望月薪能在3000元以上。其中,期望月薪在4000元以上的占30.1%,能夠接受月薪在2000元以下的僅占1.7%。資料顯示,2011年大學應屆畢業生的平均初始工資為2719元,約69%畢業生起薪不到2000元,起薪為5000元以上的畢業生僅占3%。顯然相當部分畢業生都高估了自己的月薪水平,反映了人們對人力資本投資回報期望與現實的矛盾。
第三,相當部分畢業生就業質量低。今天的大學生有愿景、有追求,他們希望有更多的晉升渠道、發展機會,希望視野開闊、經歷豐富。但近幾年大學生較高期望與就業質量滿意度相差越來越遠。一是大學畢業生頻繁地跳槽,在社會上“漂”。調查表明,在2個或3個單位工作過的分別為30.7%、24.0%,其中工作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的有45.3%。資料顯示,2011屆大學畢業生半年后有14%約70萬人處于低就業狀態,其中有10.4%約52萬人為自愿低就業。二是大學畢業生找工作常常會面臨就業歧視,不僅僅是學歷歧視、戶籍歧視、性別歧視、工作年限或經驗歧視等,更主要的是面對“背景”、“關系”、“人脈”等排他性歧視。
第四,部分大學生缺乏積極的就業精神。對大學生來說,能將大學期間所學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找一份專業對口自己又感興趣的工作是終生的夢想。然而,近年來這一夢想與現實選擇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表現為部分大學生寧愿逃避就業壓力,也不愿去創業。資料顯示,2011屆大學畢業生中,有82.1%的人畢業半年后受雇全職或半職工作;有9.3%約57萬人處于失業狀態,其中,有10多萬人選擇“啃老”;真正實施創業的約為1.6%。而在美國,實施創業的大學畢業生約為23%-25%。這種狀況反映了我國大學生實現自己人生夢想的積極的就業精神不足,創業創新價值觀還沒有形成。
上述問題,一方面反映了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越來越大;另一方面反映了整個社會就業門檻越來越高,以至許多大學生付出了比常人更努力的艱辛,卻只能在社會邊緣游走。
顯然,當前大學生就業難反映出的正是高等教育對社會分層作用的發揮受到了制約、向上的社會流動受到了阻礙的結果。究其原因,一是教育制度欠缺與篩選功能的失效。由于一些學校在學術或教學方面功利化趨勢越來越重,給大學生的價值觀帶來嚴重影響,使部分大學生過于看重文憑、輕視實用和技能,導致大學生質量嚴重下降;而一些用人單位設置高門檻,不能對大學生平等對待,造成了所聘人才的學歷與其職業角色、職位不相匹配,扭曲了人力資本的正常投資。二是戶籍制度限制與公平機會的缺失。由于戶籍制度的限制及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使不同地區勞動力市場被分割,并使不同城市、不同地區之間的就業機會、未來發展機會、受保障程度的差異越來越大。三是收入分配不公與利益階層的固化。由于我國收入分配結構極不合理,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較大,壟斷行業及一些事業單位可以憑借自身優勢吸引大學生求職者,但這些行業和部門為維護自身利益又不斷排斥其他優秀大學生的流入。而對于那些發展前景不看好的企業,眾多大學畢業生寧愿在家“啃老”也不愿去做一般工人。由此貧困家庭大學生靠奮斗獲得的上升通道日益狹窄,出現拼爹替代拼搏,被迫選擇“啃老”。
因此,解決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必須完善相應的制度建設,這是形成積極健康向上的社會環境,從而保證動態的機會公平,有效的人力資本投資,充分的就業競爭,正常的社會流動性的基礎。為此,建議:
第一,改革教育制度,注重人力資本投資。大學畢業生就業難,根源在于教育體制存在著嚴重缺陷。解決這一問題,一是加速推進高等教育的改革、創新與徹底轉型。要從數量擴張轉向質量提升和內涵發展,從“傳統教育”轉型為“創新教育”,將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列為高校的中心任務,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創造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二是以正確的價值和理念引導大學生,掃除其頭腦中存在的“觀念誤區”,提高其專業化水平。三是完善高等教育的篩選功能,將內在能力較強的個體通過教育這一有效信號篩選出來,弱化社會背景等先賦性因素在大學畢業生就業過程中的作用,以實現全社會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二,改革戶籍制度,促進人才自由流動。戶籍制度是勞動力市場分割繼而產生不公平機會和待遇的主要原因,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健全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機制,打破城鄉二元體制,建立制度規范的、機會公平的、充分競爭的、健全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為此,一是應建立與大學畢業生就業行為相適應的人事、用工、戶籍、社會保障等制度法規,解決大學畢業生的后顧之憂;用適當的激勵政策來吸引優秀人才,并保證優秀人才來去自由,同時獲得與自身付出相符合的獎勵,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長的機制。二是加大對基層的綜合支持力度,使其在基礎設施等社會資源供給上盡快縮小與發達地區的差距,創造良好環境,使基層“增值”。
第三,縮小收入差距,增強社會的流動性。要解決好分配領域的問題,增強社會的流動性,就必須從根本上矯正社會平均利潤率“扭曲”問題,同時調整收入分配結構,縮小行業間、地區間、城鄉間的收入差距。一是嚴格執行國家“限高、擴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政策,實現公平合理的收入福利分配機制,限制壟斷行業工資過高增長。二是盡快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及地方實施法規,通過法律和制度建設防止就業歧視,保障就業公平;規范壟斷企業及政府部門的人員招聘機制,增強就業市場的公開度和透明度;摒除身份性的制度安排,提供更完善的反就業歧視公共服務;破除勞動力流動的各種制度與非制度性障礙,增強社會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