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民主黨湖北省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我省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對于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市場化配置,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伴隨著企業用工形式的多樣化,尤其是在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下,勞動合同制度在實施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直接導致勞動爭議案件不斷上升,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不符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一、主要問題
1、勞動合同的簽約率仍然不高。在實際用工中,很多用人單位不愿甚至故意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即使簽了勞動合同,也有很多在內容上不符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簽約率不高仍然是《勞動合同法》執行中的一個主要問題。
2、違法用工的行為時有發生。《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對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進行了嚴格規范,并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但是,在實際中用人單位違法用工的現象時有發生。例如,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或工資,不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依法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等等。
3、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現象較為普遍。《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設定了嚴格的條件和程序,并且還規定了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據了解,用人單位不按法定條件和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不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這些現象仍然比較普遍。
4、相關地方性立法滯后,出現法律空白。《勞動合同法》頒行以后,各地方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勞動合同地方性立法,以解決地方性問題。目前,我省還未制定地方性立法來進一步規范勞動合同制度,導致在某些問題上出現法律空白。例如,對《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勞動派遣崗位的范圍該如何解釋,有待于地方性立法來解決。
二、對策建議
1、著力推動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一是要鞏固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的簽約率。我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勞動合同簽約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但不能因此放松對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要求,要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提高勞動合同的簽約率。二是要穩定和提高國有改制企業勞動合同的簽約率。當前我省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工作力度較大,重新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工作量大。要全過程參與規范改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加強指導和服務,確保國有企業改制后勞動合同簽約率穩中有升。三是要重點提高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的簽約率。目前我省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的勞動合同簽約率普遍不高。提高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可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首先在已經建立了工會組織、規模較大的非公有制企業中開展,進而再逐步將工作范圍擴大到其他非公有制企業。
2、進一步加強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根據建筑、制造、商貿、餐飲等不同行業以及不同類型用工的特點,分類制定規范、簡明、實用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通過網絡、勞動力市場等有效途徑向社會公布,或向企業特別是私有企業與職工免費發放。勞動行政部門應要求企業將自行制定的勞動合同格式文本報送備案,對內容違法或顯失公平的,要責令企業改正。對實現了勞動合同應簽盡簽的企業,要將工作的著力點逐步轉移到指導企業提高勞動合同管理的質量上來,改善和加強對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管理服務,指導企業完善與勞動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內部規章制度,幫助企業解決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3、加大執行《勞動合同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將舉報電話等舉報投訴渠道向社會公布,及時受理并查處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舉報投訴案件。要通過加強日常巡查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使勞動監察執法有效覆蓋到所有用人單位。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的,要向社會曝光。同時,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列入勞動行政書面審查和建立企業守法誠信檔案的重要內容。要會同人大、政協、工會及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大檢查,及時糾正勞動合同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4、積極推進地方性立法進程。完善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是依法規范勞動用工行為、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重要保證,也是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實施的根本措施。目前,我省正在就制定勞動合同地方性立法進行調研和論證。立法機關應當抓緊研究制定具體貫徹實施辦法,并進一步制定我省的勞動合同地方性法規。
5、廣泛開展法制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全方位、多層面、多渠道、多載體開展勞動合同法制的宣傳工作,不斷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勞動合同制度的認知度和認同度,使其認識到勞動合同制度對于保障雙方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贏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各種新聞載體,提高宣傳層次,增強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