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員會
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是以農民為主體,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組織起來的與現代農業相配套的農業組織,是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有效載體,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途徑。目前,武漢市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570個,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157個,合作組織成員7.77萬人,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10443人。近幾年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武漢市發展勢頭良好,合作形式趨于多樣化,合作層次不斷提升,影響力日益擴大,對生產促進作用和農民增收作用加強。農業合作社初步形成了蔬菜、蓮藕、食用菌、蘆筍、南瓜和西甜瓜、油菜、優質稻、林果、苗木和花卉、桑蠶、生豬、奶牛和肉鴨、禽蛋及蜂蜜、鮮魚、青蝦、螃蟹、黃鱔、農機作業和生資供銷等主導特色產業,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28個,其中無公害農產品9個、綠色食品12個、有機食品7個,擁有注冊商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27個。
由于武漢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起步較晚,整體規模、內在素質等與快速發展的現代農業要求還不相適應,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對農戶的覆蓋率低,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網絡和服務的農業生產經營戶和生產經營單位僅占1.9%;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規模普遍偏小,現有的合作經濟組織中,最大的合作社成員僅100人,最少的只有10人左右,注冊資本大多只有10萬元左右,覆蓋范圍基本在本鄉鎮,跨鄉鎮的較少;大部分合作社組織發育還處于較低層次,對農戶的輻射帶動力較弱,進行單一的生產、銷售合作以及進行低成本的技術、信息服務的農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約占80%,進行資金、技術、加工合作的僅占15%。合作組織產業鏈單薄,市場競爭能力不高,獲得利潤的市場空間很小,對農民增收貢獻有限;組織成員的綜合素質不高,人才缺乏。
為加快武漢市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1、營造寬松發展環境,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登記部門要按照職責設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登記“綠色通道”,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務。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實行免費注冊登記,現金或實物出資免驗資,免年檢。農業、林業、畜牧、水產、農機、水務等各相關部門要立足產業發展,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項目支持力度,加強業務指導和服務。供電部門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生產用電要優先安排電力設施改造。經貿、交通、公安部門要加強農產品運輸服務,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從事鮮活農產品運輸的車輛,優先辦理綠色通道專用通行證,可在廂體上噴涂“武漢市菜籃子工程配送車”標識,以加快鮮活農產品流通速度。
2、制定完善政策,積極扶持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壯大。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分別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品牌創建、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出口創匯和技術推廣等服務,支持合作經濟組織做大做強。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用于合作經濟組織開辦啟動及開展業務補助等。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從產業化經營項目中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項扶持資金,重點用于資助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開辦、規范運作,并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強。產業化經營項目對牽頭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緊密與農戶利益聯結的龍頭企業,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立項,允許企業從項目經費中列支部分資金用于解決合作經濟組織日常運轉、基礎設施、檢測設備及產品品牌申報、人員輔導培訓等方面的補助。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實行稅收優惠。完善農村土地制度,支持規范用地,支持和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參與農村土地流轉。
鼓勵引導合作經濟組織打造農業品牌,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鼓勵合作組織通過各種認證打造農業品牌;加強信息平臺建設,掌握市場動態與行情,做到知已知彼,以銷促產;實施標準化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與安全問題,增強市場競爭力;建立農產品批發市場,實行定點采購、統一銷售,切實提高產品的交易檔次和質量;注冊商標,加大宣傳力度,改進品牌和包裝,打造過硬的農產品品牌;加大原產地保護力度。
3、鼓勵扶持農業龍頭企業做大作強,提高對農民的覆蓋率。政府部門應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公司和經濟組織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增強輻射帶動能力,使農民在產業化經營中得到更多的實惠。同時,要認真做好產后農產品的銷售、保鮮、加工、貯藏等有關工作,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提高農產品的加工檔次。繼續加強農產品流通隊伍的建設,培育和壯大農民營銷隊伍,鼓勵和引導經營能人投入經營,暢通農產品的流通渠道,擴大市場占有率。大力推行“訂單農業”,走“公司+基地+農戶”的路子,形成“產供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的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使農民達到增產又增收的目的,切實解決農民產后銷售難的后顧之憂。
4、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一是加快培育一批,依托農村產銷大戶、經紀能人、龍頭企業、產地市場、農技等部門及基層組織,利用各自的優勢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二是積極改造一批,重點將農村專業協會改造成農民專業合作社,使松散型向緊密型改變,使合作組織與農戶緊密聯系。三是迅速規范一批,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促進農民專業和作經濟組織在章程制度、登記注冊、組織機構、民主管理、財務方面予以規范,使其既符合法律規定,又體現促進農民增收目標。四是著力提升一批,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生產經營做大作強的要求,按照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按企業化要求,改善辦公條件、培訓場所、收購場地、冷藏加工等硬件條件,引導協會吸納社會資本、工商資本和金融資本,提高融資能力,增強造血功能,不斷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
5、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合作共贏意識和合作水平。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以及各種活動載體,多渠道、多形式弘揚抱團合作、發展共贏理念,廣泛進行合作知識的宣傳推介,提高農村廣大干部群眾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事業的認識。政府有關部門要圍繞廣大農民群眾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急需解決的問題,對合作經濟組織成員進行廣泛的政策法規、市場經濟理論、經營管理知識、農業科技知識和合作經濟知識的教育培訓,為農村合作經濟事業培養出一大批合格的合作經濟管理人才。
6、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和聯合,提高社會影響力。雖然合作組織是勞動者追求組織效率和規模經濟效益、共同抵御市場風險而進行合作與聯合的團體,但合作組織的生產經營資金和其他生產要素的來源,具有很強的內部性和封閉性,從而限制了合作組織的經營規模和社會影響力。當前應加強規劃,建立區域性同業協會,引導相同專業的合作組織跨地區聯合,以行業協會帶動新型合作組織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