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員會
為了更好地實施中部崛起戰略和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我省應盡快形成相關的金融支撐體系,設立武漢城市圈區域性商業銀行顯得十分必要。
一、設立武漢城市圈區域性商業銀行的重要戰略意義建設“兩型社會”試驗區,需要充分發揮武漢城市圈的金融綜合潛力。目前湖北地區的銀行體系以全國性的國有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為主,地方性金融機構為輔。
在總分行垂直管理體制下,全國性商業銀行總行的集權程度相對較高,省市分支機構對信貸資源的調配權相對較弱,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受到總行的較大制約。近年來湖北省已從傳統的貸差省變為存差省。信貸資金的外流,表明全國性商業銀行在鄂分支機構對我省經濟發展的支持減弱。
從現實情況分析,在支持本地中小企業創業、高新科技成果產業化、企業承接沿海產業轉移、老工業基地改造等方面,如果過多地依賴全國性商業銀行,難免陷入比較被動的境地。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受資金實力、金融管制、金融品種單一等限制,難以承擔城市圈內企業之間經濟合作的金融服務。要滿足武漢城市圈經濟一體化發展的需要,除了要進一步爭取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支持和發揮現有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作用之外,還應設立區域性商業銀行,促進武漢城市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區域性商業銀行作為區域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區域經濟發展中占據著特殊的地位。
首先,區域性商業銀行的資金取之于本區域,用之于本區域,在股本組成結構、營業機構網點分布、業務活動范圍以及服務對象方面具有明顯的區域特征,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其次,作為一級法人性質的區域性商業銀行,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免去了繁復的報批程序,表現出靈活主動、快速適應市場的優勢。再次,區域性商業銀行與政府在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思路上容易達成一致,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抑制信貸資金大量外流導致本地經濟“失血”的勢頭,緩解武漢城市圈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狀況。
二、設立武漢城市圈區域性商業銀行的時機日益成熟
1、創設區域性商業銀行的政策利好因素增加。中共十七大報告特別提出,要“形成多種所有制和多種經營形式、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為今后一個時期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產業發展指明了方向。在我國現有銀行組織結構中,雖然有一批區域性商業銀行、地方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近年興起的村鎮銀行,但總體來說全國性大型銀行占據了絕對的主導地位,中小銀行始終沒有得到充分發展。
近年來,銀監會對設立區域性商業銀行的政策出現轉暖的傾向,2005年成立的渤海銀行,以及東北地區、長三角、西部地區的地方城市商業銀行重組為區域銀行, 銀監會也給予了大力支持。與濱海新區、振興東北、西部大開發相比,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試驗區獲批時間較晚,國家雖沒有給予湖北特別的優惠政策,不易像天津那樣爭取到新設跨省經營的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牌照,但在重組現有城市商業銀行的基礎上設立區域性商業銀行,還是有可能的。
2、外省區域性商業銀行的成功設立提供了可以借鑒的經驗。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等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當地的區域性商業銀行無不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全國各地區域性商業銀行設立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新設銀行。典型代表是渤海銀行,它在發起設立階段就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增資擴股后轉換身份。典型代表是浙商銀行,它是在原外資控股的“浙江商業銀行”基礎上重組的以浙江民營資本為主體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由13家浙江民企控股85.71%,是目前國內民營資本比例最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3)將城市商業銀行直接轉換為區域性商業銀行。上海、北京、大連、沈陽、溫州等地的城市商業銀行,先后更名為上海銀行、北京銀行、大連銀行、盛京銀行、溫州銀行,并獲準跨省市設立分行,直接跨入區域性商業銀行行列。這些由城市商業銀行發展起來的區域性商業銀行,可以更好地整合地方金融資源,發揮城市的地緣優勢和集聚擴散功能,加強區域間的資金聯系,為區域經濟建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和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4)區域內若干城市商業銀行合并重組為區域性商業銀行。典型代表是徽商銀行。該行是2005年底經中國銀監會批準設立的第一家由若干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組成立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由原合肥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存續公司,吸收合并安徽省內的蕪湖、馬鞍山、安慶、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業銀行,以及六安、淮南、銅陵、阜陽科技、鑫鷹、銀河、金達7家城市信用社)。重組后的徽商銀行的業務范圍幾乎涵蓋安徽全省。
2006年,江蘇省內無錫、蘇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揚州、鎮江、鹽城和連云港等10家城市商業銀行比照徽商銀行的模式,也成立了區域性商業銀行——江蘇銀行。2007年,長春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吉林銀行,吸收合并吉林市商業銀行和遼源市城市信用社,并打算適時吸收四平、通化、白山和東源4家市一級獨立法人城信社,成為全省范圍的區域性商業銀行。
3、湖北有良好的區域金融發展環境。武漢擁有與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經濟圈及西部的渝、陜、川等地交通便捷的區位優勢,對加強橫向交流與合作,提升中部金融業在全國的地位和影響十分有利;漢口建設大道和武昌中南路一帶金融機構云集,多家國有、股份制、外資銀行的區域總部均在此設點,在中部地區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擬的經濟及金融地位;湖北、武漢正在主動加強與中部各省市金融機構的往來與合作,重點是加強票據、資金等區域市場的開發與合作,不斷創造條件使武漢成為中部省市的金融資源聚集地和金融信息發散地。武漢城市圈獲批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后,省及武漢市政府就在為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籌建努力創造條件。
三、申請設立武漢城市圈區域性商業銀行的路徑及建議從上個世紀獲批的帶有區域色彩的全國性商業銀行來看,國家銀行監管部門明顯跟隨中央支持沿海經濟發展的戰略,深圳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的總部都處于沿海較為發達地區的中心城市。
在本世紀獲批的帶有區域色彩的全國性商業銀行——渤海銀行的總部也設在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上海、北京、江蘇、安徽、溫州、大連、沈陽、長春等地獲批的區域性商業銀行,業務主要在本省市的城市圈。有人提出湖北和武漢應以渤海銀行為樣板,申請設立以武漢為總部的區域性甚至全國性商業銀行,這種試圖“一步到位”的想法至少從目前來看是一廂情愿。
在湖北區域經濟發展優勢不十分突出,周邊省市申請“中部”概念的區域性商業銀行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要拿牌照困難重重。對湖北而言,在做好做強現有城市商業銀行的基礎上組建業務主要在本省的區域性商業銀行可能更為現實。我們認為,湖北籌建區域性商業銀行應注意以下問題:
1、在整合省內城市商業銀行的基礎上設立區域性商業銀行。湖北現有6家城市商業銀行,分別在武漢、黃石、宜昌、荊州、孝感和襄樊,其中襄樊商業銀行2007年掛牌。據中國《銀行家》雜志研究中心課題組從總資產、風險、資本、盈利及流動性等方面,對中國110家城市商業銀行競爭力的綜合排名情況來看,黃石、宜昌、荊州、孝感四家商業銀行綜合排名比較靠前,但它們較小的資本金規模和偏弱的貸款能力,暫時還擔當不了區域銀行的重任。
武漢市商業銀行的總資產雖然位居湖北第一,但綜合競爭力排名位居湖北最后一位,全國第89位,在中部地區的24家銀行中排名第19位,遠遠落后于已實現區域經營的上海銀行、大連銀行、盛京銀行(沈陽)、溫州銀行。從監管部門看,城市商業銀行跨區發展直接面臨內控、人才和環境等風險,對銀行實力的要求也會相應提高,在審批城商行跨區域發展時,既要考慮監管指標綜合評分是否在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水平以上,也要對資產規模和資本實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可以說武漢市商業銀行晉升區域銀行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條件已經基本具備,只是綜合競爭能力太弱,需要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內控水平,提升盈利能力。
2、以武漢市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合并重組其他5家城市商業銀行。以武漢市商業銀行為存續銀行,通過增資擴股、更名,合并省內5家城市商業銀行,組建業務范圍覆蓋全省的區域銀行。合并省內城市商業銀行組建區域銀行的優勢在于:
第一,其它5家城市商業銀行的綜合競爭力排名好于武漢市商業銀行,合并后的新武漢市商業銀行無論在資產規模、資本實力,還是綜合競爭力等方面的能力都將明顯提升,有利于其作為區域銀行對外融資和籌資,解決貸款集中度和單一客戶貸款比率問題。
第二,有利于將業務在全省范圍內迅速推廣。利用現有銀行的分支機構網絡,把6個城市的客戶資源網羅進來,再利用6個中心城市的輻射效應,逐步實現在全省的擴張和發展。從江蘇、安徽、吉林的實踐經驗看,這種模式可能更容易獲得銀監會的認可和批準。
3、地方政府應積極引導和扶持區域商業銀行的建設發展。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分稅制改革和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推行,地方稅收減少,國有商業銀行實行垂直管理、地方分行權力被上收,使地方政府對區域銀行控制權和銀行牌照的渴求十分強烈。地方政府作為大股東和宏觀管理者在城市商業銀行合并重組中的引導和推動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在借助地方政府推動力的同時,不僅要注意避免行政干預的負面影響,確保合并重組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而且要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城市商業銀行合并重組涉及到股東、地方政府以及董事會和高管層的利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直接影響到他們參與、支持合并重組的積極性和動力,進而影響著區域銀行能否成功運作。但地方政府在這些區域銀行中一股獨大,對銀行的行政干預等,極易造成銀行風險失控,也正因如此,中央政府不得不嚴把銀行牌照審批權。要認真研究和吸取我國其他省市設立區域商業銀行的經驗,實現改革創新,積極引導和扶持武漢城市圈內商業銀行的建設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