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學社湖北省委員會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進一步明確了用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可以說,這意味著社會發展取向上的一個重要轉變,即在堅持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使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四位一體”協調同步發展。十七大報告以相當的篇幅談及民主政治的問題,報告中有69處提到了“民主”,民主也是文化建設、特別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這說明中央對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協調發展的重視,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已經成為執政黨和全體中國人民共同追求的理想,中國正在探索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道路。
同時,十七大報告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藍圖,通過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的統一”,即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統一,怎么統一?通常的認識是,黨的領導體現在黨管干部,人民當家作主體現在選舉形式,這種選舉形式和黨管干部怎么結合呢?過去強調黨的領導多了一些,體現在人大代表的選舉上,最直接的表現就是黨政干部比例過高,結構不合理、代表性不足。
1、憲法雖然規定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同時擔任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的職務”,但并不限制這些機關的工作人員兼任人大代表。從而出現了部分“一府兩院”的工作人員兼任人大代表現象,而且黨政干部的比例非常高。據非正式統計,湖北省十屆人大代表及武漢市九屆人大代表中,黨政干部比例超過規定的比例。因此,人大會可能成了另一種形式的干部大會。應該說這是有悖于民主政治建設方針的,因為這樣會帶來兩個問題:
1、人民,特別是處于基層的工人、農民普遍關注的切身利益問題在會上得不到足夠重視,他們的利益訴求沒有從制度上給予渠道暢通的保證;
2、使人大監督有時處于矛盾之中。本來監督應該是一種權力對另一種權力的約束,人大與“一府兩院”之間就是一種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而現在相當一部分“一府兩院”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去兼任人大代表,這樣就混淆了兩者之間的監督與被監督關系,人大監督權威也一定程度上被虛化了。這涉及憲政權威與執政黨的執政權威之間的關系,黨的執政既要依靠憲政權威塑造執政合法性,同時憲政權威又會對黨的執政合法性產生影響,這需要我們認真研究和嚴肅對待。
2、人大代表的選舉過程中,注重各種代表的結構及比例,如少數民族代表的比例、女性代表的比例、一線工人代表的比例等等,初衷是好的,有時為了達到比例,人大還“戴帽”下達指標。但這樣使選民有時對代表沒有了挑選余地,結果是:一方面使選民對選舉失去興趣,另一方面有一部分選出的代表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和參政議政能力同代表本身要求所擔負的職責不相適應。在當前對人大決策、立法等行為的專業性、科學性要求越來越高的形勢下,我們需要更專業的政治代表來參與決策。
3、人大代表比例結構不合理的另一突出表現是,城鄉選舉人大代表的人口比例不合理。現在,城鄉選舉人大代表的人口比例是1∶4,城里人每選出1位代表,需要4倍的農民才能同樣選出1位農民代表。這些年為什么農村那么窮那么落后,跟代表太少,農民代表沒有足夠的話語權有關系,還跟沒有足夠的真正農民身份的代表有關。胡錦濤總書記在報告中提出要“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這一點可以被解讀成人大代表要更有代表性,上層建筑要適應經濟基礎,應該用這個原則來逐漸完善、改進人大代表制度,這是政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民主涉及很多環節,包括授權民主、決策民主、執行民主和民主監督。
這里最根本的是授權民主,即權力來源的民主、選舉民主。如果沒有選舉的民主,權力來源依然是自上而下,怎么能保證決策者會尊重來自下面的要求?所以要特別注意起點的民主,如果這一點不解決,后面的民主沒辦法有實質的推進,而解決授權環節的民主,必須有一個程序化的制度安排,實質是落實到讓公民有選擇的選舉。當然,這要有一個漸進的過程,而解決人大代表比例結構中的問題在當前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指出:“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以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以增強黨和國家活力、調動人民積極性為目標,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強調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強調要“堅持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解讀胡總書記報告的精神,我們認為應調整優化人大代表比例結構更好地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進程,為此建議:
一是現任黨政干部的比例應該逐步降低。新疆石河子市今年確定現任黨政干部在這一屆代表中的比例降為百分之二十五,這應該是一種啟示。我省也應該從制度上、時間上對降低現任黨政干部在代表中的比例予以規范,并在程序上給予保證。
二是切實推舉一些政治素質好、社會閱歷廣、專業水平高、管理能力強的政治性代表人物成為代表,不擔任現職的干部、知識分子、各階層代表人物都應包括在內,并有適當比例,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增加“聯名提名”代表比例,依法選舉。
三是按照胡總書記中共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精神,在我省選擇試點,創造條件,逐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