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湖北省委員會
鄉鎮政府是我國貼近人民群眾的農村基層政權組織。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狀況,直接影響農村工作的開展及黨的事業的發展,直接關系到中國共產黨執政能力的提高和執政基礎的鞏固。
一、鄉鎮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
1、權力有限,“責任無限”。在鄉鎮黨政機關中,除政協、統戰部門沒有單獨設立外,其余各部門大都與市、縣機構一一對應,上級的檢查驗收多,鄉鎮干部承擔著繁重的工作任務;群眾也把鄉鎮視為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的“萬能政府”,事無大小,全部一股腦地找鄉鎮。另一方面,近些年來,鄉鎮的權力呈現逐漸萎縮和弱化的趨勢,工商、稅務、公安、教育、廣播電視等部門全部垂直管理,人權、財權劃到縣(市、區)職能部門,而工作任務卻要由鄉鎮來完成,管人與管事兩套系統,使鄉鎮成了有限權力、無限責任的“工作部”。
2、財政孱弱,步履維艱。多數鄉鎮的財政緊張,財政收入的結構性差異大,鄉鎮財政處于“吃飯型財政”的狀況。特別是自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大多數以農業為主導的鄉鎮財政收入明顯減少,下撥的轉移支付資金難以填補資金缺口,鄉鎮負債現象十分普遍。
3、面對改革,有心無力。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緊張,興辦公益事業有心無力。在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程中,面對農村工作的新情況新變化,鄉鎮干部方法不多,造成一些政策、法律難以落實,違法違紀現象時有發生。如村民強占宅基地、超生問題,本來有法可依,但實際上司法部門根本管不過來,由于行政法規中沒有“硬措施”,鄉鎮干部對此也束手無策。
4、辦公條件,亟待改善。邊遠地區鄉鎮的辦公建筑依舊老化,幾個人一間辦公室,甚至沒有辦公的地方。平時只有部分經濟狀況好一點的鄉鎮的鄉鎮長、書記用得上空調,絕大多數鄉鎮干部沒有防暑防寒設備;部分地方上報材料得上街頭打印社,既不方便,也不符合保密工作的相關規定。
5、信訪頻繁,疲于應付。部分鄉鎮上訪頻率居高不下,越級上訪、集體上訪、重復上訪使鄉鎮干部疲于應付。目前上訪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有理有序,二是有理無序,三是無理無序。其中“無理無序”讓鄉鎮干部最感到壓力巨大。
6、一票否決,名目繁多。對鄉鎮工作過多過亂的“一票否決”,最終導致三種結果:一是鄉鎮干部過多地關注那些“硬任務”、“硬指標”,誰逼得緊,就先抓誰的,從而影響了鄉鎮中心工作的正常開展;二是事多麻木;三是一旦一項工作被否決,即使其他工作干得再好,也評優無望,產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態。
7、職級晉升難,不利于干部培養。一些干部在鄉鎮工作10年左右都很難被提拔:一是鄉鎮黨委、人大、政府的任期由原來的三年改為五年,班子更新周期拉長;二是現任鄉鎮黨委、人大、政府領導班子成員都比較年輕,職位沒有空缺;三是鄉鎮機構改革后要求鄉鎮領導職數為7-9人,職位有限;四是尚未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機制,很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五是由于少數縣級決策者對一般鄉鎮干部不是十分了解,當某個單位職位出現空缺時一般不能把鄉鎮干部納入候選視野。
二、加強鄉鎮政權及干部隊伍建設的建議
1、強化認識,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鄉鎮干部處在農村改革過程中各種矛盾的前沿,上級黨組織、領導及社會各方應該充分肯定他們的成績和貢獻,堅持正確輿論導向,以正面報道為主,多宣傳先進鄉鎮的典型經驗和優秀鄉鎮干部的先進事跡,讓全社會都理解和支持鄉鎮工作。
要為鄉鎮干部的工作減壓減負,營造寬松環境。一是禁止多頭檢查,慎用“一票否決”;二是上級黨委、政府要適當壓縮或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達標升級、檢查評比活動,對鄉鎮工作要重點考核工作實效,不能單純強調投入、裝備。上級各部門盡量減少由鄉鎮接待,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強行向鄉鎮攤派,要為鄉鎮壓縮不必要的開支。
2、規范職能,促進工作方式的轉變。應該進一步理順關系,賦予鄉鎮政府更多的自主權,明確鄉鎮以下幾個方面的職能:
一是促進發展的職能。從計劃管理轉變到總體謀劃、引導服務上,在市場和農民之間架起橋梁,解決農民與市場的銜接問題;
二是維護穩定的職能。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必須貫徹到村組;完善信訪考核方式,及時把矛盾消化在基層;抓好安全生產,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積極組織村民排查矛盾,及時解決民間糾紛;
三是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依法行政的職能;
四是推動公共事業發展的職能;
五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職能。上級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能做到的事,不應該再要求鄉鎮政府去做,如收稅、罰款等應由各個職能部門去辦。
3、政策傾斜,加大資金扶持的力度??h級財政在預算中,應充分考慮鄉鎮干部的“口糧”費和辦公費,“養人”和建設兩頭都要硬,要從制度上確保鄉鎮財政經費支出;二是在稅收政策上,應采取積極扶持的辦法,給鄉鎮留存合適的比例。要采取積極寬松的鼓勵政策,讓鄉鎮去開辟稅源或擴大增收,如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和城市建設附加稅等;三是積極為理順鄉鎮債權債務關系出謀劃策。目前鄉鎮債務數額較大,成因復雜,在債務化解工作中必須賦予鄉鎮較大的集體資產處理權,政法部門也應主動為鄉鎮提供各種法律服務。
對鄉鎮在住房條件、辦公條件、交通條件、通信條件等方面的困難,應給予政策支持和財政扶持。對鄉鎮提出改善辦公條件的要求,在安排財政資金時應優先考慮。在干部職務消費等政策方面,不能簡單地以干部級別定政策,要充分考慮鄉鎮的實際,體現出對鄉鎮干部的關心。
4、提高待遇,解決生活上的后顧之憂。一是盡量提高鄉鎮干部工資待遇。鄉鎮干部的工資待遇總體來看是比較低的,再加上他們相對于一般民眾有更多的社會應酬。因此,要結合本地實際,適當提高鄉鎮干部的經濟補貼,交通、通訊等各項合理補貼也要及時發放到位;二是對鄉鎮干部的住房、夫妻分居、子女入學、偏辟鄉鎮工作時間長等實際困難和問題,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幫助解決。
5、大膽任用,增加鄉鎮干部的晉升機會。要堅決克服“論資排隊”的現象,打破各種干部選拔、交流的界線,加大對干事創業鄉鎮干部的使用力度,同等條件下有鄉鎮工作經歷的干部優先考慮,對工作中成績突出、群眾公認的鄉鎮干部應優先提拔重用。切實加強鄉鎮與縣級部門、鄉鎮與鄉鎮間干部的交流任用力度,在縣級部門、鄉鎮領導班子配備中可以專門拿出一定比例的職位提供給基層有能力有作為的干部去競爭;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時,對鄉鎮干部的條件要求應適當放寬。
6、加強培訓,提高干部綜合素質。定期派鄉鎮干部脫崗到黨校、高校進行理論和技術學習。在工作與學習的關系方面,鄉鎮領導應做好統籌安排,不能因工作忙、走不開而不讓干部接受正常培訓;在培訓經費方面,上級政府應按照哪級培訓哪級出錢的原則,將鄉鎮干部培訓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不能因鄉鎮政府拿不出錢而使鄉鎮干部接受正常培訓的規定落空。
7、獎懲分明,健全干部考核體系。要鄉鎮干部中倡導“以貢獻論英雄,憑實績用干部”的用人導向,引導廣大鄉鎮干部干事創業。一是要建立健全科學的鄉鎮干部實績評價體系。通過改革考核方式和手段,科學設置指標體系,實行組織認定和群眾公認相結合的方式,使每位鄉鎮干部受到組織公正的評價,讓干事的干部不寒心;二是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定期對鄉鎮干部進行評比表彰,并把表彰結果與使用干部結合起來,對作風正派、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敢于破格提拔使用,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讓,優者進、差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