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中 委員
國家為了鼓勵民營醫院發展,出臺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以減輕民營醫院(營利性醫院)稅收負擔。然而目前國內許多民營醫院的發展并不盡如人意,有違政府制定優惠稅收政策的初衷,民營醫院的淘汰率很高,其主要原因是稅收政策所致。
1、免稅時間太短。按照國家規定,民營醫院自取得執業登記證之日起,享受有條件的3年免稅待遇。但事實上,許多民營醫院在取得執業登記后,并不能馬上進行經營,至少需要兩年左右才能正常運轉,收回投資則一般需要5至8年,甚至更長時間。因此,在免稅期后,許多民營醫院還沒有從起步階段的虧損中擺脫出來,卻又要面臨稅負過重的壓力,這往往導致民營醫院面臨生存危機。
2、稅收負擔過重。同樣是醫療機構,國家對民營醫院征收5%的營業稅和33%的企業所得稅,加上教育附加等相關稅收,稅收比例為收入的8%左右。而公立醫院不僅不納稅,還能獲得政府補貼,補貼部分大概占到總收入的9%左右。“一正一負”,兩者相加,民營醫院的成本要比公立醫院高出17%左右。顯而易見,民營醫院受到了“稅收歧視”。武漢亞洲心臟病醫院為什么要“改姓”?為什么要變身為非營利性醫院,它“改姓”后一年被免去的稅費達上千萬元,也就是說增加了純收入近千萬元。這說明,是稅收政策的不公平導致了姓“公”的醫院盈利,姓“私”的醫院虧損。
3、稅負造成惡性循環。民營醫院的稅收壓力與獲利沖動,必然會加劇損害患者利益的不規范行為,一是提高醫療費用標準,把負擔轉嫁給患者;二是降低成本,放棄低利潤的服務項目,最終損害老百姓利益,同時也損壞民營醫院的社會公信力。據調查,因為民營醫院公信力差,只有8%的人在小病情況下才會到民營醫院就診。如此惡性循環,民營醫院何以生存?
不難看出,稅收政策不公平和稅負過重是導致民營醫院難以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原因。為此,建議:
1、提高認識,給民營醫院準確定位定性。首先,應給民營醫院定好位。我國是一個人口多、底子薄、醫療資源較缺乏的國家,政府不可能把醫療服務事業完全包下來,政府必須充分開發社會醫療資源,發展民營醫療機構,把民營醫療機構作為醫療服務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是補充部分。應將民營醫院與公立醫院都一視同仁,才能在制定稅收政策時不“厚此薄彼”,才能真正擺脫對民營醫院的“稅收歧視”。其次,是準確定性。作為醫院,無論公立還是民營,根本宗旨都是救死扶傷,而不應該劃分“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營醫院被戴上了一頂“營利”的帽子,有損民營醫院的形象和社會公信力,造成民營醫院門可羅雀。建議取消對公立、民營醫院以“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這種不符合客觀實際的區分,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避免因“身份”不同而造成不公平。
2、調整醫療服務的營業稅稅率。醫療服務行業不同于其他服務行業,它密切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老病死,與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息息相關,屬于政府應給予支持的社會事業,既不能完全實行市場化經營,又不能比照其他服務行業定稅。另一方面,由于國家對藥品價格的調控,許多民營醫院盈利微乎其微,不少甚至是虧損經營。比如國家規定醫療機構對藥品的加價率只能為15%以內,僅以一盒“康泰克”為例,假如醫院的進價為10元,而零售價最多只能加1.50元,即為11.50元,而現行的營業稅稅率為5.8%,那么一盒“康泰克”就得繳納0.667元的營業稅,醫院毛利潤僅為0.833元,再加上其他稅費及人員工資支出等,醫院根本沒有利潤甚至虧本。為了民營醫院的生存與發展,建議對民營醫院的各種稅率進行調整,實施相對較低的稅率。
發言人單位及職務(職稱):省工商聯常委、湖北夏小中醫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