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著眼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闡明人民政協的地位作用、目標任務、職責使命、實踐要求,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對人民政協理論發展作出原創性貢獻,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去年9月2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人民政協的鮮明中國特色和“三個有利于”的顯著政治優勢,用“十個堅持”科學回答了人民政協“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通篇閃耀著馬克思主義的真理光芒,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最新成果,為新時代新征程人民政協事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宜昌市政協通過及時跟進學習和分層分類研學等方式,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從五個方面深化對這一黨的創新理論“政協篇”的認識和理解。
一、深化對堅持黨對政協工作全面領導的理解和認識。“十個堅持”首要的一條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對人民政協的全面領導”。堅持中國共產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是成立人民政協時的共識,是建立政治協商制度的前提。人民政協事業之所以蓬勃發展,人民政協制度之所以展示出巨大優勢,最根本的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統籌國內經濟工作和國際經貿斗爭形勢復雜、任務艱巨、挑戰嚴峻,只有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把黨的領導全面、系統、整體地落實到工作謀劃、職能履行、自身建設各方面全過程,才能切實擔負起“落實下去、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真正發揮好“重要陣地、重要平臺、重要渠道”作用,確保人民政協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二、深化對人民政協作為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的理解和認識。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政協要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工作機制,多做強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工作。”人民政協因統一戰線而生,隨統一戰線壯大而發展。可以說,人民政協的每一項履職工作都是團結的載體,每一個界別都是團結的紐帶,每一位委員都是團結的“因子”。統一戰線的團結合作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之上。隨著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持續推進,經濟社會深刻變革,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成為常態,政協委員及其所代表的各個界別群眾思想觀念和表達方式多樣化前所未有,更加需要通過經常性、制度性的學習和思想政治引領,強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推動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提高思想認識水平和政治能力,不斷鞏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之上的堅強團結、緊密團結、廣泛團結,匯聚起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磅礴力量。
三、深化對人民政協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重要作用的理解和認識。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協商民主作為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和選舉民主共同構成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特點和優勢。人民政協作為制度化的協商民主形式,必須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決策部署,加強政協協商同其他協商形式的協同配合,助力完善協商民主體系。政協開展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集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實現了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有機集合,有利于實現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人民民主,充分體現了“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這個人民民主的真諦,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四、深化對人民政協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聚焦中心任務履職盡責的理解和認識。按照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頂層設計,我國有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等7種協商渠道,而賦予“專門協商機構”定位的只有人民政協。協商是政協的主要工作,必須充分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廣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識、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要充分發揮同心同向的政治優勢、人才薈萃的智力優勢、協調關系的功能優勢、聯系廣泛的界別優勢,聚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協商議政,多獻務實之策,始終做到謀劃工作在大局下思考、推動工作在大局下行動、檢驗工作用服務大局的實際成效來衡量。
五、深化對加強人民政協自身建設的理解和認識。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履職能力建設,使政協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是人民政協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推進政協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動力之本、活力之源。黨的二十大對全面發展協商民主作出重要部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了關于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的改革任務。我們必須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明確政協工作制度機制建設的總體框架和重點任務,不斷健全以政協章程為基礎,以協商制度為主干,覆蓋政協黨的建設、履職工作、組織管理、內部運行等各方面的制度體系,推動政協履職各流程各環節更加科學規范、程序更加嚴謹,更好助推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必須持續加強政協委員隊伍建設,教育引導廣大委員提高“四種能力”,自覺投身凝心聚力、決策咨詢、協商民主、國家治理第一線的具體實踐。
(作者系湖北省政協委員、宜昌市政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