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政協湖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需要,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
肖習平同志任省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不再擔任省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王兆民同志任省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
周漢奎同志任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
劉新池同志任省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
胡思勇、岳興平、章新平同志任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宋文豹同志任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焦春海同志任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郭忠、張歌鶯同志任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
王守衛、胡功民同志任省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副主任;
呂小武同志任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周友坤同志任省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曾國平同志任省政協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田昌兵同志任省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