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田縣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過程中,堅持學習研討與對標整改相結合,務求委員學習有收獲,改進工作見效果。
8月23日,縣委書記汪柏坤主持召開縣委委員會(羅田縣委實行委員制),聽取縣政協黨組工作匯報,討論《羅田縣縣級黨政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實施辦法》。當日,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以羅辦發〔2018〕16號文件形式將該《辦法》印發全縣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這份全省首家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既是羅田縣委、縣政府進一步重視加強和改進政協提案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該縣政協按照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要求,推進縣級黨政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工作形成的一項重要制度成果。
《實施辦法》共十條,對縣級黨政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的相關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內容全面,便于操作。
在重點提案的確定和工作分工上,《辦法》規定:重點提案由縣政協主席會議提出,與相關單位充分協商后,列入縣政協黨組年度工作要點,報縣委批轉執行,重點提案交由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縣委縣政府相關部門具體承辦,全體縣委委員、縣政府副縣長根據工作分工,每人每年至少領銜督辦一件重點提案。
在總體原則和具體要求上,《辦法》規定:縣級黨政領導領銜督辦重點提案,應當堅持“三親自一辦好”原則,即親自研究,親自安排,親自解決問題,高質量辦好提案。重點做好五項工作:一是了解提案內容,掌握相關法規與政策;二是督促承辦單位建立重點提案辦理工作責任制,明確承辦責任領導,選派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人員承辦;三是會同承辦單位對提案內容深入分析研究,明確辦理的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凡是有條件解決的問題,應集中力量盡快解決,因條件所限一時難以解決的,應制定計劃,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并及時向提案者反饋。對綜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較強的問題,應提請縣委、縣政府集體研究,充分發揮提案的決策參考作用;四是組織帶領相關人員通過實地考察、座談協商、專題調研、現場辦公等方式,研究解決具體問題,確保提案辦理任務按時限、高質量完成;五是督促承辦單位對提案辦理情況按相關要求及時作出書面答復,審核書面答復意見。重點提案答復時間統一為每年11月底前。同時要求,在督辦過程中,應邀請提案者參加,并以適當方式組織宣傳報道。通過示范引領,推動提案辦理工作水平和質量全面提升。
在重點提案的協助督辦和具體承辦上,《辦法》規定:縣政協各位副主席,各內設機構負責人根據各自分工和工作需要,分別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重點提案辦理工作。重點做好對承辦單位的業務指導、情況溝通、信息反饋、輿論宣傳、資料收集等工作。提案承辦單位和參與督辦的縣政協相關機構,對重點提案督辦情況,要做好文字記錄,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形成完整檔案資料。
在推進工作落實和考評措施上,《辦法》規定:縣委督察室、縣政府督察室會同縣政協提案委員會,對縣級黨政領導同志領銜督辦重點提案情況,每年組織一次專項督查,督查情況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縣級黨政領導同志領銜督辦重點提案情況納入縣政協常委會提案工作報告內容,向政協全體會議報告。重點提案辦理先進單位,縣政協將以書面形式在全會期間予以通報表揚。
(羅田縣政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