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遠安縣政協召開主席會議,專題討論研究縣級領導領辦政協提案工作制度,以進一步提高政協提案(含建議案)辦理質量,充分發揮政協提案在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中的重要作用。
會議認真聽取了提案委員會和政協辦相關意見,并對領辦主體、領辦對象、領辦環節和考核反饋等重要內容進行討論修改。會議認為制度制定合理,切合實際,易于執行,對進一步推動政協提案辦理落實具有重要意義。
縣級領導領辦政協提案工作制度主要是針對當年各界政協委員提出的涉及全縣經濟、社會、民生等重要提案,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縣政協正副主席、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各領辦1—2件提案,牽頭聯系相關單位進行答復解決,督辦落實。
(遠安縣政協 江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