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一條武漢警方回復政協委員提案的消息引發全國關注,武漢“麻友界”一片歡呼。該提案系全國首例已立案的“麻將政協提案”,提案人為武漢市政協委員、民革黨員、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方輝律師。
今年2月16日,許方輝向武漢市政協第十三屆一次會議提出《關于以“法治思維”厘清“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界限,讓武漢市民打麻將不再提心吊膽的建議》。打麻將是國人最常見的一種娛樂方式,也是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但涉及財物的打麻將屬于娛樂還是屬于賭博,這一直沒有固定的答案。不僅執法者困惑,麻將參與者也同樣糊涂。這主要是因為麻將賭博的認定沒有明確統一標準,有的地方至今還沒有具體認定標準。許方輝覺得很有必要提請有關部門劃清這個法律的邊界,這就是“麻將提案”的由來。
4月18日,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首次就該提案到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聽取許方輝律師的意見。此后一個月內,武漢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又先后四次到訪,就該提案的辦理進展聽取許方輝意見。5月17日,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第六次到訪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對許方輝的提案給予回復。武漢警方在回復中表示:“該提案契合老百姓普遍關心的問題,很有現實意義”。
按照《回復》內容,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參與者不滿10人,區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處罰:其中,人均賭資不滿1000元的情形,未作處罰規定,也就是說,1000元以下屬娛樂;人均賭資1000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人均賭資3000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民革武漢市委會 車璇 供稿)